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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市场业务公告2003[6号]--发行中央银行票据

公开市场业务公告
(2003[6号])


各公开市场业务一级交易商:
  人民银行决定于2003年4月29日起暂停每周二和周四的正回购操作,近期固定于每周二发行中央银行票据。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央行票据发行信息披露
  中国人民银行于每周一通过“中国债券信息网”和“中国货币网”向社会公布“中央银行票据发行公告”。中国人民银行于发行日(周二)下午通过“中国债券信息网”和“中国货币网”向社会公布央行票据发行结果。
  二、央行票据招标、投标与中标
  中国人民银行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债券发行系统向公开市场业务一级交易商招标发行央行票据。招标时间为每周二上午9:00-10:00,10:00之后确定中标。央行票据中标方式为单一价格(荷兰式)中标,招标标的为价格,最低中标价格为央行票据的发行价格。央行票据招标不设价格上下限,无投标笔数限制,无投标连续性限制。投标基本单位为1千万元,最低投标限量为1千万元,每家公开市场业务一级交易商的投标限量为发行总量的25%。公开市场业务一级交易商的应急投标事宜按《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发行现场管理规则》办理,应急投标书见附件。
  三、央行票据缴款
  央行票据缴款日为“T+1”,即发行日的第二日(周三),起息日同缴款日。中标的一级交易商于缴款日将央行票据款项汇至人民银行。
  户名:中央银行票据
  账号:2350
  支付行号:001100001509(已参加支付系统)
  电子联行行号:10150(未参加支付系统)
  四、央行票据兑付
  央行票据兑付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代理,人民银行将资金划至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账户,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代理划至各央行票据持有人资金账户。
  五、央行票据流通
  央行票据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上市流通,交易方式为现券交易和回购,同时作为人民银行公开市场业务回购操作工具。央行票据的缴款日即为债权债务登记日,央行票据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上市流通和作为人民银行公开市场业务回购操作工具的时间为“T+2”,即发行日的第三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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