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夹
法搜网首页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6年第145号--关于恢复阿根廷乳制品进口的公告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
(2006年第145号)
关于恢复阿根廷乳制品进口的公告
2006年2月,阿根廷境内南纬42度以北地区发现了牛O型口蹄疫,农业部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了2006年第609号公告,禁止直接或间接从阿根廷南纬42度以北地区输入偶蹄动物及其产品。
近期,应阿根廷政府申请,质检总局对部分阿根廷乳制品的生产加工工艺进行了风险评估,并确认其相应工艺符合我国卫生安全要求。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
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法搜 CopyRight © 2008
www.fso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