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
(2006年第147号)
关于批准对建莲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
根据《
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我局组织了对建莲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的审查。经审查合格,现批准自即日起对建莲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一、保护范围
建莲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以福建省建宁县人民政府《关于申请建莲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划定产地范围的请示》(建政文[2005]132号)提出的范围为准,为福建省建宁县现辖行政区域。
二、质量技术要求
(一)品种。
选择红花莲、白花莲、建选17号及其优系。
(二)莲田选择。
选择耕作层厚度≥20cm,光照充足,排灌方便,土质肥沃,pH值5.0至7.0之间的水田种植。
(三)栽培管理。
1. 种藕选择:以莲藕进行无性繁殖,要求种藕生长健壮、品种纯正、节间短(12 cm至15cm)、呈扁鼓形。
2. 种植:在日平均气温不低于12℃时采挖种藕并及时种植,栽培密度建选17号≤2250支/公顷,其他品种≤3600支/公顷。
3. 轮作:连作时间不得超过3年。
4. 水肥管理:科学管水,苗期灌浅水,旺长期灌深水。中低肥力田施有机肥≥0.75吨/公顷。可适量配施化肥。
5. 采收: 6月底至10月中旬采收。当莲蓬出现褐色斑纹,莲子与莲蓬孔格稍分离,莲子果皮带浅褐色时采摘。
(四)加工。
适熟莲子采摘后,及时脱粒、去壳、去膜、通心、烘干。要求去膜干净、通心完全、不伤莲肉、保持清洁。莲子烘烤初期火力要旺,温度在80℃至90℃之间;当莲子表面“出汗”时,降温稳烤,温度掌握在40℃至50℃,直至干燥(水份≤11%),包装后要求水份≤12%。严禁使用硫磺等有害化学品熏蒸。
(五)质量特色。
1. 感官要求:呈圆形或卵圆形,平均长宽比值≤1.2。
2. 分级:分为特级品、一级品、二级品。具体指标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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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粒数/500g │ 通心率 │ 净度 │ 完好率 │
│等级 指标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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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级 │ ≤470 │ ≥99 │ ≥99 │ ≥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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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级 │ ≤500 │ ≥97 │ ≥98 │ ≥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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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级 │ ≤530 │ ≥95 │ ≥97 │ ≥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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