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关于开展文化市场集中执法季行动的通知
(文明电字[2006]12号)
为贯彻落实《
文化市场行政执法管理办法》(文化部令第36号以下简称《办法》),规范文化市场执法行为,提高文化市场依法行政水平,解决文化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文化部定于2006年7月1日至9月30日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文化市场“集中执法季”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习贯彻《办法》,提高执法能力
各级文化行政部门和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机构要提高对学习、贯彻《办法》重要性的认识,把《办法》的贯彻落实作为2006年下半年文化市场执法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来抓。各级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机构要积极开展对《办法》的学习培训,使执法人员熟练掌握并运用《办法》规定的各种执法文书,理解和掌握各项执法制度的基本要求,不断提高执法能力。
二、 突出重点,落实责任,抓出成效
“集中执法季”的主题是:“市场天天查,执法规范化”。
这次文化市场“集中执法季”以网吧和音像市场整治为重点。根据中小学暑期放假的特点,重点查处网吧违规接纳未成年人问题,严格执行文市发〔2005〕10号文件关于处罚标准和日常检查频度的规定,坚持严管重罚。按照2006年音像市场整治方案的要求,迅速开展“阳光2号”行动,在整治合法批发、零售、出租店铺经营侵权盗版音像制品的同时,积极协调当地工商、城管等部门,严厉打击无证经营违法音像制品的坐商和游商。要加大检查文化市场经营单位的力度和频率,切实做到天天查市场,日日有战果,加快案件处理速度,形成文化市场监管的高压态势。
各地文化行政部门和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机构要结合本地文化市场管理的实际情况,迅速制定工作方案,于6月30日前将各项任务部署完毕(省级报文化部备案)。做到任务到人,人员到岗,监管到场,处罚到位,不留执法空白和死角。
三、加强舆论宣传和社会监督
各地文化行政部门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集中执法季”重要的执法活动要予以报道,对查处的各类违法经营案件进行公开曝光,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文化市场司将在中国文化市场网开辟专门栏目,集中报道各地开展“集中执法季”活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