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国库现金管理商业银行定期存款业务操作规程》的通知
(银发[2006]337号)
为加强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的协调配合,规范中央国库现金管理操作,根据《
中央国库现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06]37号文印发)等有关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和财政部制定了《中央国库现金管理商业银行定期存款业务操作规程》。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中央国库现金管理商业银行定期存款业务操作规程
中国人民银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二00六年九月二十五日
附件
中央国库现金管理商业银行定期存款业务操作规程
第一条 为规范中央国库现金管理,加强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的协调配合,根据财政部和
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布的《中央国库现金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本操作规程。
第二条 本规程适用于中央国库现金管理商业银行定期存款业务。
第三条 财政部负责国库现金预测并根据预测结果制定操作规划,经与中国人民银行协商后签发操作指令;中国人民银行负责具体操作。
第四条 财政部和中国人民银行建立以季度、月度例会为主要内容的协调机制,用于商定中央国库现金管理商业银行定期存款的季度操作规划和月度操作计划。例会成员单位由财政部国库司、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司和国库局组成,例会由财政部国库司负责牵头。
第五条 季度例会每季度召开一次,负责商定中央国库现金管理季度操作规划,例会成员单位派司局级干部参加。季度操作规划的内容包括季度中央国库现金管理商业银行定期存款操作规模、操作方式和操作进度等事宜。
月度例会每月召开一次,由例会成员单位指定联络员参加,负责商定月度操作计划,具体落实季度例会议定事项。月度操作计划的内容包括月度中央国库现金管理商业银行定期存款招标时间、招标方式及招标数额等具体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