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卫生部关于2006年第二季度食物中毒情况的通报

  本季度,全国共报告剧毒鼠药中毒9起,中毒 45人,死亡10人,病死率为22.2%。剧毒鼠药食物中毒的报告起数、中毒人数和死亡人数分别占化学性食物中毒的25.7%、11.7%、33.3%。
  与去年同期网络直报相比,剧毒鼠药中毒报告起数不变、中毒人数减少13.5%、死亡人数增加11.1%。
  与上季度相比,剧毒鼠药中毒报告起数、死亡人数分别增加50%、25%,中毒人数减少10%。
  二、中毒原因分析
  (一)与上季度相比,微生物性食物中毒大幅度增加,报告起数增加336.8%,中毒人数增加 436.2%,死亡人数增加133.3%。主要是由沙门氏菌、副溶血性弧菌、蜡样芽胞杆菌、变形杆菌等致病微生物引起。进入第二季度,气温升高,致病微生物生长繁殖迅速,一旦食物储存、加工、食用不当,极易引起微生物性食物中毒。
  (二)本季度,发生在集体食堂的食物中毒的报告起数、中毒人数最多,分别占总报告起数的 40%,中毒人数的43.4%。集体食堂发生中毒事件案例分析表明,中毒多为细菌性污染导致,主要原因在于部分食堂布局不合理;管理人水平不高,履行职责不到位;食品采购、餐具消毒、加工储存等关键环节把关不严等。家庭食物中毒多发生于农村,死亡人数最多,占总报告死亡人数的 85.9%,原因在于农村地区偏远、医疗救治条件有限,中毒后救治不及时而导致死亡。
  (三)与上季度相比,学校食物中毒报告起数、中毒人数分别增加433.3%、704.1%,以微生物性中毒为主。各地卫生部门应加强学校卫生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尤其是学校食堂等饮食场所应列为监管的重点,消除隐患。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近年来的统计结果显示,第三季度是我国重大食物中毒报告起数、中毒人数、死亡人数最多的季度。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加强对食品经营者的监督检查,坚决取缔非法食品经营场所,对食品经营中各种违法行为及引起食物中毒事故的食品经营单位要依法处罚,有效预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最近一段时间,我国南方大部分地区洪涝灾害较为严重,灾区卫生部门更要做好食品卫生监督管理,加强对灾区饮用水卫生安全的监测和检测,做好灾区人民群众食品安全卫生保障工作。
  (二)各地卫生部门要认真落实6月27日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联合印发的《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近期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情况的通报》(教体艺厅[2006]8号)的要求,有效防控学校食物中毒事件。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