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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安部等关于印发《2006年建材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要点》的通知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安部、监察部、建设部、商务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国家林业局、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关于印发《2006年建材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要点》的通知
(2006年7月27日 国质检执联[2006]35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发展改革、公安、监察、建设、商务(经贸)、工商、环保、林业厅(局、委)、电监会派出机构:
  根据国务院对今年整规工作的统一部署和《整顿和规范建材市场秩序三年(2005年-2007年)规划》的安排,现将质检总局、发展改革委、公安部、监察部、建设部、商务部、工商总局、环保总局、林业局、电监会等全国建材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部际协调小组成员单位研究确定的《2006年建材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于12月20日前报送本地区年度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的报告,重要情况和查获的大案要案情况要及时报告。全国建材市场专项整治部际协调小组将根据工作需要,对各地专项行动开展情况适时组织联合督查。

  附件:
2006年建材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要点

  为落实2006年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点的要求,进一步组织好《整顿和规范建材市场秩序三年(2005年-2007年)规划》的实施,针对目前建材市场存在的“地条钢”反弹隐患不容忽视、人造板质量水平偏低、部分建筑工地在用的建材质量事故时有发生、建筑脚手架用钢管扣件租赁行业亟待规范、中小型建材市场销售的建材质量较差等问题,2006年建材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着重从四个方面入手。具体工作和要求如下:
  一、主要任务
  (一)继续深入开展“地条钢”专项整治。
  “地条钢”整治,主要是打反弹。各地要组织打反弹“回头看”行动,以河北、湖南、广东、内蒙古、四川、贵州、云南等以往“地条钢”反弹问题相对比较突出的省(区)为重点地区。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也要结合实际确定本地重点地区,组织“回头看”检查行动。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在当地政府领导下,坚决贯彻质检总局、发展改革委、电监会《对“地条钢”生产企业和窝点断电实施办法》(国质检执联 [2004]386号,以下简称《断电办法》),会同发展改革、工商、环境保护、电力监管等部门,结合对钢材生产企业无证生产经营的查处工作,牵头组织本地区打击取缔生产“地条钢”违法行为“回头看”专项行动。
  建设部门加强对建筑工地,特别是中小型建设单位使用钢材质量的监督,严把使用钢材质量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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