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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印发《竞技体育“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充分发挥全运会等国内赛事的杠杆作用,全运会设项与奥运会全面接轨,引导地方调整项目布局;以发现、培养和输送奥运会重点项目后备人才为宗旨,继续办好全国城市运动会;实行竞赛分级管理,调动地方体育部门和社会力量办赛的积极性,促使地方竞技体育发展目标与国家奥运战略紧密结合,建立符合青少年成材规律的分层次、分等级的青少年竞赛制度;不断提高竞赛组织管理水平,建立竞赛组织管理人员和技术服务人员制度化培训机制,保证经费投入;加大政策引导,促进体育竞赛社会化,逐步建成具有中国特色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政府主导、社会自治、市场自主、形式多样的竞赛管理体系;改革、推进全运会等大型综合性运动会和主要单项赛事的市场开发工作。
  (八)加强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促进可持续发展
  实行奥运项目后备人才培养的重点布局、重点投入;严格遵循各项目训练规律和青少年身体成长规律,选好苗子、着眼未来,打好基础、系统训练、提高科学训练水平;抓好各项目各年龄段的后备人才培养;制定后备人才培养方案,重点加强优势项目和潜优势项目后备人才培养,做好与奥运周期人才年龄和水平相衔接的二线、三线队伍建设。加强体育部门与教育部门的联系与合作,实施“体教结合”,积极引导、促进社会力量创办和各种形式的业余训练组织,鼓励和支持各级各类学校开展业余训练,支持有条件的高校承办高水平运动队;建立跨地区、跨部门共同培养高水平后备人才的运行和激励机制,探索新时期后备人才培养新模式。
  (九)实施“全国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工程”
  围绕奥运会4年一个周期,对全国各级各类体育运动学校进行评估和认定,促进硬件设施完善,提高管理水平。健全和完善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评估体系,进行分类评定和分级管理;巩固初级、稳定中级、强化高级,有计划地加强后备人才基地建设,到2010年全国《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发展到240个,其中有60个《基地》达到四个一流的标准;国家重点体育中专学校到2010年发展到16所;体育运动学校到2010年保持在232所;少年儿童体育学校到2010年发展到2700余所,后备人才在训人数稳中有升;对培养后备人才的教练员到2010年五年内轮训一遍,推动体育后备人才培养。
  (十)拓宽竞技体育投资渠道,建立健全效益评估体系
  以国家为主导,保证竞技体育的经费投入。改善训练、竞赛、科研、后备人才、基地等基础设施条件;争取国家加大对奥运项目国家队训练、科研等方面的投入,并突出重点,保障争夺金牌、奖牌项目的经费投入;保证对后备人才培养和体育竞赛的经费投入。多渠道、多形式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投资发展竞技体育事业,使社会资金在竞技体育事业中发挥更大作用。建立资金使用效益评估体系,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十一)进一步加强运动队思想政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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