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豁免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公司要约收购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义务的批复
(证监公司字[2006]106号)
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增持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流通A股并豁免履行要约收购义务的申请》(以下简称《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
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证监会令10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豁免你公司因拟增持不超过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1亿股股份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
二、你公司应当按照《申请》中的增持方案实施股份增持行为,信守长期持有的承诺,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办理相应手续,不得利用本次股份增持从事证券违法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