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
体育法配套立法工作。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日益完善,体育事务更多地需要政府法制工作提供法律保障。做好
体育法配套立法工作,既要积极建立、完善与国际通行规则相协调的体育法规体系,又要及时做好现行体育法规的清理工作。立法要提高质量,着眼于立法项目出台的社会效果,着眼于行使体育社会管理职能、服务社会经济整体发展,真正为提高全民身体素质服务,为推动体育事业发展服务。“十一五”期间,
体育法配套立法重点要完成《全民健身条例》和《体育仲裁条例》的制定工作,推行体育服务认证和体育行业特有职业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加强体育竞赛管理及赛风赛纪方面的法规制度建设,促进完善单项体育协会的规章制度建设等。
2.加强体育行政执法与检查监督。认真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按照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的基本要求,完善体育行政执法程序,健全体育执法工作制度,规范体育行政执法行为,增强文明执法意识,推行体育行政执法责任制,将体育行政执法工作全面纳入政府行政执法体系。加强体育行政复议制度建设。 “十一五”期间,体育行政部门要重点抓好
体育法的实施和全民健身工作、体育场地设施的建设与管理、反兴奋剂、体育市场管理、奥林匹克标志保护等重点领域的执法监督检查。要争取权力机关、司法机关、行政监察机关依法行使监督职能,重视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对体育法律法规实施的监督作用。
3.广泛开展体育法制宣传教育。制定和实施全国与地方体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在各体育部门和单位普遍建立体育法制学习与培训制度,编制适应体育系统特点和实际需要的法制宣传教育教材。根据体育队伍的特点,开展灵活多样、扎实有效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体育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提高体育队伍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加大体育法制的社会宣传力度,广泛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出版物、大型体育活动与竞赛,传播体育法律知识,宣传体育法制建设的形势,尤其要做好体育新法规、体育法制工作先进经验、典型体育案例等方面的宣传报道。推动体育院校把
体育法作为教学内容,列入教学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