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与民用航空气象预报工作相关的法规、规章和标准;
2、 专业及相关知识
--气象学、天气学、动力气象学、航空气象学;
--航空气候特征、地方性天气特点;
--天气形势预报、要素预报;
--中尺度系统及短时天气预报技术、数值预报产品释用;
--气象卫星资料、天气雷达资料的识别和分析;
--主要气象设备的基本性能和工作原理;
--与气象相关的航务知识;
--应当具备的其他相关知识。
(二) 民用航空气象预报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技能:
--掌握航空气象预报工作程序;
--能独立进行高空、地面天气图及各类辅助资料的分析;
--能独立制作区域预报和机场预报;
--能独立制作重要气象情报、低空气象情报、机场警报、风切变警报;
--能利用民航气象业务系统进行资料的检索与使用;
--能独立制作飞行气象文件,为航空用户提供咨询、讲解等气象服务。
二、民用航空气象观测员
(一) 民用航空气象观测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知识:
1、法律法规及规章标准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
--《
国际民用航空公约》附件三《国际航空气象服务》;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
--其他与民用航空气象观测工作相关的法规、规章和标准;
2、专业及相关知识
--地面气象观测、气象学、天气学、气候学;
--航空气象学基础知识;
--航空气候特征、地方性天气特点;
--地理自然环境对航空气象要素的影响;
--常规观测设备的性能参数及气象条件对其性能的影响;
--与气象相关的航务知识;
--应当具备的其他相关知识。
(二) 民用航空气象观测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技能:
--掌握航空气象观测工作程序;
--能准确观测,正确记录各类航空气象要素;
--按固定格式,规定时间制作例行、特殊天气报告;
--能熟练利用计算机编发报和查询数据,并能利用计算机制作气象观测月总簿和年总簿;
--能完成各类气压仪的安装调试;
--能看懂现用设备框图,能正确、熟练使用观测仪器,简单维护常规仪器。
三、民用航空气象机务员
(一) 民用航空气象机务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知识:
1、 法律法规及规章标准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
--《
国际民用航空公约》附件三《国际航空气象服务》;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