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证机关盖章)
年 月 日
(第二联 发证机关承办处室存留)
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
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
(共三联)
A 花炮经许不受字〔 B 〕 C 号
D :
你单位 年 月 日提交的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 E 及相关申请文件、资料收悉。经审查,有:
1.
2.
3.
……
不符合《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的要求,决定不予受理你单位的申请。
特此通知。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发证机关盖章)
年 月 日
(第三联 交提出申请的企业)
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
不予颁发通知书
(共三联)
A 花炮经许颁字〔 B 〕 C 号
D :
你单位提交的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 E ,我局于 年 月 日受理(受理编号: F )后,经审查,不符合《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 G 的规定,决定不予颁发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
特此通知。
(发证机关盖章)
年 月 日
(第一联 发证机关存档)
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
不予颁发通知书
(共三联)
A 花炮经许颁字〔 B 〕 C 号
D :
你单位提交的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 E ,我局于 年 月 日受理(受理编号: F )后,经审查,不符合《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 G 的规定,决定不予颁发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
特此通知。
(发证机关盖章)
年 月 日
(第二联 发证机关承办处室存留)
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
不予颁发通知书
(共三联)
A 花炮经许颁字〔 B 〕 C 号
D :
你单位提交的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 E ,我局于 年 月 日受理(受理编号: F )后,经审查,不符合《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 G 的规定,决定不予颁发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
特此通知。
(发证机关盖章)
年 月 日
(第三联 交提出申请的企业)
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
申请材料补正、受理、不予受理和不予颁发
告(通)知书的填写说明
1.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发证机关填写《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以下简称告知书)和《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申请受理/申请不予受理/不予颁发通知书》(以下简称通知书)。
2.文中的英文字母分别表示为:
A--表示发证机关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汉字简称。
B--表示年份。如2006年受理,即填写“2006”;
C--表示顺序号;
D--表示申请单位,填写申请单位的名称;
E--表示申请的类别(申请、变更),选择性填写;
F--表示受理编号,与受理通知书文号中的C相同;
G--表示《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几条第几款规定。
3.告知书应简明、扼要、准确地写明需要申请单位补正的材料,需要补正的材料较多的,可另附页。
4.受理通知书正文中的第一个“ 年 月 日”表示发证机关收到申请书的日期,同《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申请书》载明的“申请日期”;第二个“ 年 月 日”表示发证机关决定受理申请的时间,即“受理日期”,此“受理日期”应同时标注在申请书上。
5.告知书和通知书均为一式三联。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制作说明
一、许可证正本
1. 正本材料和尺寸:材料为157克进口铜板纸,尺寸为420mm X 285mm。
2. 边框形状和尺寸:边框由双环图加烟花拼音开头字母Y和H组成,边框尺寸为24.5mmX37.5mm,框内尺寸为10mm,边框四角各有一朵烟花燃放的图形,专金色印刷。
3. 底纹: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监制”和“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加特定花边排列组合而成,淡绿专色印刷。
4. 国徽:尺寸为40mmX43mm ,用烫金和凹凸工艺体现国徽的立体感。
5. 文字:“烟花爆竹经营(批发、零售)许可证”为烫金69PT(磅)大黑体字,“编号:( )YHPF[ ] 号”为20PT黑体字,“单位名称”等项目字样为23PT黑体字,“发证机关”为20PT黑体字,“年月日”为16PT黑体字,“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监制”为19PT黑体字,专黑色印刷。
6. 防伪设计:由微缩文字防伪和温变色油墨防伪组合而成,在国徽下面有一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监制”和“烟花爆竹经营许可”的微缩文字。
二、许可证副本
1. 副本内页材料和尺寸:材料为157克进口铜板纸,折页式,展开尺寸为210mmX285mm。
2. 边框和底纹:为左右两个,每个边框尺寸为125mmX180mm,框内尺寸为7mm,图文要求同正本;底纹的图文排列及颜色同正本。
3. 国徽:尺寸是30mmX28mm,其他同正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