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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中宣部、教育部等关于印发《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卫生部、中宣部、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建设部、信息产业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中国气象局、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关于印发《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卫应急发〔2006〕35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党委宣传部、教育厅(教委),公安厅局、民政厅局、建设厅局、信息产业厅局、通信管理局、环保局、气象局、新闻办:
  为有效预防和及时控制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事件,指导和规范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中毒事件的发生和造成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卫生部、中宣部、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建设部、信息产业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中国气象局、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共同制定了《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现将《预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实施。

卫生部
中宣部
教育部
公安部
民政部
建设部
信息产业部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中国气象局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
二○○六年八月三十日

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事件应急预案
(卫生部、中宣部、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建设部、信息产业部、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中国气象局、国务院新闻办公室 二○○六年九月)

目 录

  1 总则
  1.1 目的
  1.2 编制依据
  1.3 事件分级
  1.4 工作原则
  1.5 适用范围
  2 监测、报告和预警
  2.1 监测与报告
  2.2 预警
  3 应急响应
  3.1 分级响应机制
  3.2 应急响应的终止
  4 后期绩效评估
  5 保障措施
  5.1 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事件防控体系保障
  5.2 通讯与信息保障
  5.3 应急卫生救治队伍保障
  5.4 技术保障
  5.5 资金保障
  5.6 法律保障
  5.7 社会公众的宣传教育
  6 预案的制定
  7 附则
  7.1 名词术语
  7.2 预案管理和更新
  7.3 预案实施时间

1 总则

  1.1 目的
  为有效预防和及时控制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事件,指导和规范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中毒事件的发生和造成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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