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力发展饲料添加剂工业,提升饲料工业水平
拓展饲料添加剂工业生产领域,重点扶持氨基酸、维生素生产,突破蛋氨酸完全依赖进口的被动局面,满足我国饲料生产对氨基酸的需求;加快新型饲料添加剂的开发与生产,尤其是替代抗生素的饲料添加剂的生产,使我国饲料添加剂工业在总量、质量和品种结构上有新的进展和提高;逐步实现主要饲料添加剂国产化,降低饲料生产成本,提升国产饲料添加剂的国际竞争力。对于我国尚无生产或产量不能满足需要的品种,充分利用国际市场调节国内盈缺。
(四)强化饲料科技创新与推广,增强饲料工业发展后劲
继续加大“科技兴饲”步伐,增加科研投入。通过“科技攻关”、“863计划”、“973计划”和“新产品推广计划”等继续对饲料工业提供支持,提高饲料工业的技术创新能力,推进饲料工业的技术升级。加强基础研究和高新技术研究,努力解决饲料工业发展中的突出技术问题。建立以饲料企业为主体的饲料工业技术进步运行机制,推动企业成为研究开发和科技投入的主体。通过建立新型科技成果转化体系--“共性技术科技平台”,调动各方共同投入,共享技术成果。鼓励科研单位、大专院校与饲料生产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联合与合作,建立一批新型的饲料产学研联合体,实现科研与市场的直接对接,加快饲料科技成果的开发和转化。
鼓励科研单位、大专院校、饲料企业和行业协会等其他中介组织参与,逐步建立起全国性的技术交易市场,推进饲料业高新技术产业化,加大科研成果转化为生产力的力度。充分利用“绿箱”政策,加强饲料科技培训、示范推广和咨询服务。开展饲料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与培训,提高企业基层技术人员的专业技能。
(五)构建饲料质量安全体系,提高饲料质量安全水平
以国家级饲料质量监测中心为龙头,部省级饲料监测中心为骨干,进一步加强饲料监测体系建设。建立国家饲料安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饲料安全评价中心,改善饲料监测机构的基础设施条件,逐步把饲料监测机构建设成产品质量检测评价中心、技术咨询服务中心和专业人才培训中心,提高饲料监测体系的整体水平。建立饲料安全预警体系,通过对各种因素的综合研究与分析,对饲料安全性进行预警预报,为政府和企业提供防范预案和防范措施,为政府进行战略性决策及政策调整提供决策依据。
认真实施和不断完善生产许可证制度,逐步实行对饲料与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和使用实行全程监控,积极推行HACCP管理体系和饲料产品认证在饲料企业的应用,尽快使我国饲料行业质量管理与国际接轨,确保饲料质量安全和卫生。
四、“十一五”饲料工业发展的保障措施
(一)进一步完善饲料法规和标准体系
不断完善饲料管理法规,修改完善并颁布实施《饲料生产企业审查办法》等法规。配合立法机关积极推进《饲料法》的起草,进一步完善饲料安全监管制度。建立健全饲料安全标准体系,包括饲料和饲料添加剂质量安全标准、动物性饲料检测方法标准、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物检测方法标准、各类违禁药品和限量使用的各种抗生素的速测方法标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