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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北京乾泰保险经纪有限公司设立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北京乾泰保险经纪有限公司设立的批复
(保监中介〔2006〕910号)


陈之瑶、祝晓梅、北京同创谦益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北京恒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园投资有限公司:

  你们提交的关于北京乾泰保险经纪有限公司设立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批准北京乾泰保险经纪有限公司设立。

  二、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其中,陈之瑶出资165万元,出资比例为33%;祝晓梅出资140万元,出资比例为28%;北京同创谦益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出资95万元,出资比例为19%;北京恒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资75万元,出资比例为15%;和园投资有限公司出资25万元,出资比例为5%。

  三、公司业务经营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辖区(不含港、澳、台)。

  四、公司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大柳树路17号富海大厦2号楼1207室。

  五、公司可经营下列业务:

  (一)为投保人拟订投保方案、选择保险人、办理投保手续;

  (二)协助被保险人或受益人进行索赔;

  (三)再保险经纪业务;

  (四)为委托人提供防灾、防损或风险评估、风险管理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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