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关于印发《全国农业机械化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2006-2010年)》的通知
(农机发[2006]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农业机械管理局(中心、办公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机局、黑龙江农垦总局农机局:
为了贯彻落实《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和《
全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2006-2010年)》精神,结合农业机械化发展实际,我部组织编制了《全国农业机械化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2006-2010年)》。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全国农业机械化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2006-2010年)》
农业部
二○○六年八月二十八日
附件:
全国农业机械化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2006-2010年)
序言
“十一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关键时期,我国总体上进入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新阶段。《全国农业机械化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2006-2010年)》是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实施《
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准确把握新形势下我国农业机械化发展要求和发展态势基础上编制的重要的行业规划,是指导“十一五”期间全国农业机械化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本规划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和《
全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农业机械化发展全局,顺应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发展现代农业对农业机械化提出的新的更高要求,认真总结“十五”期间农业机械化发展成就,科学分析农业机械化发展形势,提出了“十一五”时期全国农业机械化发展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发展格局和主要措施,突出了宏观性、战略性和政策性。
一、发展成就和环境条件
(1)“十五”时期农业机械化发展成就。“十五”是我国农业机械化发展进程中取得巨大成就的五年,农业机械化法律保障和政策扶持体系逐步完善,农业机械化发展速度、质量和效益同步增长,农业机械化支撑农业发展能力明显增强。“十一五”期间,我国农业机械化为加快农业增长方式的转变和产业化、现代化进程,促进农业劳动生产率和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提高,做出了重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