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农业部公告第710号--公布中国兽药典第四届委员会章程

农业部公告
(第710号)


  为加强兽药国家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典》(第四版)编篡工作,提高兽药国家标准质量水平,根据中国兽药典第四届委员会提议,经我部审核批准,现公布中国兽药典第四届委员会章程(附件1)、中国兽药典第四届委员会执行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附件2)。

  特此公告

  附件:1.中国兽药典委员会章程

  2.中国兽药典第四届委员会执行委员会和专业委员会人员名单

  二○○六年八月二十九日

  附件1:
  中国兽药典委员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做好兽药国家标准的制定和修订工作,根据《兽药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农业部设置中国兽药典委员会(以下简称兽药典委员会)。

  第二条 兽药典委员会是组织制定和修订兽药国家标准的法定专业技术机构,由兽医学、药学及相关专业的专家和管理人员组成,属农业部领导。

第二章 机构和人员

  第三条 兽药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人,副主任委员数人,委员若干人。主任委员由农业部副部长兼任,副主任委员、委员由农业部聘任。

  第四条 兽药典委员会下设执行委员会和若干专业委员会。

  执行委员会由兽药典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各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有关专家和领导组成。执行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

  专业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人,副主任委员一至四人,秘书一人。专业委员会可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工作小组,工作小组的设立和人员组成由专业委员会决定,报执行委员会和兽药典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第五条 兽药典委员会设置以下专业委员会:

  1、化学药品专业委员会

  2、抗生素专业委员会

  3、中药专业委员会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