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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关于开展“品牌万里行”活动的通知


  我国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平衡,品牌发展的状况差异很大。地方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从本地区实际出发,制定品牌发展规划,理清工作思路,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任务,有针对性地加强品牌建设。要加强摸底调查,逐步建立品牌商品消费和出口监测分析制度。要深入实际了解企业的需求,帮助企业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指导企业做好品牌经营和保护。要总结经验,开拓创新,提高品牌建设工作水平。

  五、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品牌建设工作机制

  商务部成立“品牌万里行”活动领导小组,由姜增伟副部长担任组长,傅自应、黄海部长助理担任副组长,市场运行司牵头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各地商务主管部门不仅要配合商务部开展活动,而且要努力做好本地区品牌建设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确保责任到人,切实负起责任。要充分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和中介机构的服务功能,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健全各方参与、共同推进的工作机制。要加强品牌工作情况的跟踪,按季度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和工作活动。

  请各地商务主管部门于5月25日前将负责“品牌万里行”活动的厅(局)领导和联系处室、联系人、联系方式报商务部“品牌万里行”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场运行司)。

  联系人:孙明、王斌,电话:85226361、85226332,传真:85226359。

  特此通知

  附件:商务部开展“品牌万里行”活动工作方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二○○六年五月十二日

  附件:
  商务部开展“品牌万里行”活动工作方案

  为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自主品牌建设,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商务部决定自2006年起开展“品牌万里行”活动。

  一、开展“品牌万里行”活动的重要意义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增长,经济总量跃居世界第四,进出口总额排名世界第三,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超过1700美元,城乡居民生活状况显著改善,社会的品牌意识不断增强,品牌消费和出口持续增长,涌现出了一批市场影响力较大的自主品牌。但总体上看,我国自主品牌建设还比较薄弱,突出表现为知名品牌数量少,品牌生命周期短,自主创新能力弱,国际竞争意识差,品牌人才匮乏,管理水平较低,中介服务缺失,市场秩序还不规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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