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文化部关于同意深圳市博恩凯音像连锁有限公司设立为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的函

文化部关于同意深圳市博恩凯音像连锁有限公司设立为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的函
(文市函〔2006〕1704号)


广东省文化厅:
  你厅粤文请〔2006〕32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广东省深圳市博恩凯音像连锁有限公司符合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的设立条件,同意核发《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此复。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