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国家外国专家局关于《因公购买国际机票管理办法(暂行)》的补充通知

国家外国专家局关于《因公购买国际机票管理办法(暂行)》的补充通知
(外专发[2004]4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外国专家局(引智办),国务院各有关部委、直属机构、集团公司引智工作归口管理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外国专家局:

  为加强预算管理,进一步规范购买外国专家国际机票行为,同时方便各外专局(引智办)就地购票,现补充通知如下:

  一、国家外国专家局批准并资助的聘请外国专家项目经费(含国际旅费)全部下拨各引智工作归口管理部门,各单位应严格按照《引进人才专家管理经费管理实施细则》(暂行)(外专发[2001]7号)、《因公购买国际机票管理办法(暂行)》(外专发[2003]28号)及有关规定管理和使用专家经费,超出部分由各使用单位支付。

  二、各单位通过外国专家组织聘请专家为其购买国际机票的等级,应按照国家外国专家局与外国专家组织当时签定的协议规定购买。

  三、我局驻外代表处不再直接承担购买外国专家组织专家国际机票任务。各单位购票方面存在问题,可联系我局驻外代表处协助解决,其费用由各单位直接支付,不再与国家外国专家局结算。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