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 建立专门的数据库维护制度,指派专职人员负责硬件检测、检修和系统软件的监控、升级。
5.3 省级子数据库建设单位负责子数据库的维护,并对地、县两级畜牧兽医部门人员进行畜禽标识信息数据库系统运行和应用培训。
5.4 中央数据库定期向省级子数据库分发数据,保证畜禽标识信息数据库系统数据的一致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6.人员管理
6.1 中央数据库和省级子数据库配备数据库运行、维护、安全监管专职人员。
6.2 各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或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配备专门人员,负责数据的统计、分析、检索、传报等工作。
6.3 根据系统运行的需要,各级机构对专职人员进行培训、考核。
附:《数据库系统建设参考标准》
附:数据库系统建设参考标准
畜禽标识信息数据库系统配置
┌────────────┬─────────────┬─────────────┐
│项目 │系统配置 │用途 │
├────────────┼─────────────┼─────────────┤
│机房 │l ● 机房装修 │畜禽标识信息数据库运行的基│
│ │l ● 空调 │本保障条件 │
│ │l ● 消防 │ │
│ │l ● 布线 │ │
│ │l ● 防静电地板 │ │
├────────────┼─────────────┼─────────────┤
│硬件 │l ● 数据库服务器 │畜禽标识信息数据库系统运行│
│ │l ● 应用服务器 │的必要的硬件环境 │
│ │l ● 路由器 │ │
│ │l ● 交换机 │ │
│ │l ● 机架 │ │
│ │l ● UPS │ │
│ │l ● 防火墙 │ │
│ │l ● 存储系统 │ │
│ │l ● 磁带备份 │ │
├────────────┼─────────────┼─────────────┤
│系统软件 │l ● 操作系统 │畜禽标识信息数据库系统运行│
│ │l ● 数据库管理系统软件 │的基础平台软件 │
│ │l ● 中间件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