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强化食品质量监管,切实保障食品市场消费安全
今年是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第三年。各地要在巩固发展已有成果的同时,认真贯彻《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精神,继续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把加强食品质量监管作为食品安全和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的重中之重,切实保障食品市场消费安全。一是进一步抓好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加大农村食品市场整治力度。继续以城市社区、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及商场、超市、集贸市场、批发市场和节日食品市场为重点,认真组织开展专项执法检查。特别要加大农村食品市场监管力度,针对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农村消费者反映的突出问题,在质量监管上下功夫,围绕儿童食品、保健食品、奶制品、糕点、酒类、饮料、酱腌菜、水产品、豆制品、酱油、食醋、肉类及其制品等重点食品,进一步强化食品质量监测和监管,重点检验食品中违禁使用化学品、超标使用食品添加剂、微生物超标、理化指标和农药残留等项目。最近,在一些地方,有关部门检测发现有的食品中含有苏丹红,对此,涉及的生产地和销售地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强化市场监管,依法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检查和退市,切实维护市场消费安全。要结合今年10月份全国流通环节以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为重点的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集中检查工作,进一步落实食品经营者自律和质量责任制度,加强食品市场准入、自律管理、市场交易、退出各环节的全程监管,切实维护食品市场消费安全。二是认真落实食品质量监管责任,强化基层日常监管。要按照总局制定下发的《
工商行政管理所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规范》、《
关于进一步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和《工商行政管理系统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以及“六查六看”的要求,将食品安全监管重心下移,严格规范基层工商所食品安全监管行为,明确监管责任和任务,强化日常管理,确保各项监管措施落实到位。三是积极推进食品安全监管的信息化建设。以信息化为手段,结合12315行政执法体系和“金信工程”建设,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努力提高市场监管的现代化水平。
(二)健全商品市场准入体系,积极推进商品准入制度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