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印发王东峰副局长在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培训班上的讲话的通知

  一是突出重点商品深入开展市场专项整治,商品市场经营秩序进一步好转。按照国务院的部署和总局的要求,自2004年以来,全国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连续三年组织开展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共检查食品经营主体2266万户次,查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案件14.3万件,有效地维护了食品市场消费安全;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先后组织实施了消防产品、糖精及含糖食品、建筑装饰材料、移动电话机、废旧显象管等商品的专项整治,有效维护了有关商品的经营秩序。
  二是狠抓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商品质量水平明显提高。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以食品等重要商品为重点,加强商品质量监管,实施商品分类管理,强化商品质量监测,引导经营者加强自律,从商品质量市场准入、市场交易和退市进行全程监管,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水平明显提高。仅2005年,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共对900余种商品进行了质量监测。据全国31个省级工商局对 185个城市的1335家经销单位销售的食品质量监测数据统计,其监测综合合格率为76%,其中奶制品合格率与上年相比提高了16.72%。北京、上海、福建、湖南、山东、山西等省、市工商局分别召开了商品质量监管专题会议,江苏省以省政府名义召开了全省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工作大会,从而有力推动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工作。
  三是创新监管体制机制,商品准入制度改革稳步推进。按照总局的部署,各地积极推进监管制度改革和监管方式、方法的创新,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流通领域商品市场准入、商品质量监测和商品市场监管体系建设,狠抓各项监管制度的落实工作,监管执法效能不断提高。全国31个省级工商局、91%的市(地)级工商局、85%的县 (区)级工商局和75%的工商所已建立了食品安全监管相关制度,并督促指导17.8万户食品经营企业、132.5万户食品经营个体户、8.8万家超市和 2.9万个集贸市场建立了相关商品准入制度。不少地方还积极推进商品协议准入制度和场厂挂钩、场店挂钩制度建设,辽宁、四川、河北、浙江、湖北、广东、广西、天津、江西、黑龙江、河南、重庆、云南、陕西、新疆等省、市、区工商局都建立了商品准入制度,下发专门文件,特别是上海、北京、福建、河南、山东、江西、山西等以省、市政府名义出台了相关文件,商品准入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迈出了新的步伐。
  四是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消费者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针对重点区域、重点品种、重点市场和消费者反映突出的商品质量问题,在打假治劣和抓落实上狠下功夫,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同时,针对服务领域存在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突出问题,内蒙古、吉林、安徽、海南、贵州、西藏、甘肃、宁夏、青海等省、区工商局结合本地实际,深入开展“维权反欺诈”工作。各地还加强了对餐饮、旅游、修理、美容美发、电信等重点服务行业的监管,取得了明显成效。2005年,全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共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案件11.6万件,案件总值 14.8亿元,捣毁制假售假窝点2302个,移送司法机关案件111件。其中:查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案件3.4万件,案值1.4亿元。还查处了5173件欺诈消费者行为案件,受理消费者申诉73万件,调解成功率达92.2%,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7.8亿元。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