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火灾报警产品特则部分修订对比表
┌──┬──────┬─────────┬─────────────┬───────┐
│序号│ 特则条款号 │ 原内容 │ 修订后内容 │ 备注 │
├──┼──────┼─────────┼─────────────┼───────┤
│ 1 │附件1中火灾 │GB4717-93 │GB4717-2005 │根据新标准规定│
│ │报警控制器、│GB4715-93 │GB4715-2005 │修订。 │
│ │点型感烟火灾│GB4716-93 │GB4716-2005 │ │
│ │探测器、点型│GA5-91 │GB19880-2005 │ │
│ │感温火灾探测│ │ │ │
│ │器、手动火灾│ │ │ │
│ │报警按钮认证│ │ │ │
│ │依据标准 │ │ │ │
├──┼──────┼─────────┼─────────────┼───────┤
│ 2 │附件1中火灾 │ │增加了: │依据GB12978-2│
│ │报警控制器单│ │4)报警回路数不同而导致的 │003《消防电子 │
│ │元划分原则 │ │软件不同。 │产品检验规则》│
│ │ │ │5)安装方式不同。 │ │
├──┼──────┼─────────┼─────────────┼───────┤
│ 3 │附件2中3.2条│规定了分型产品认证│分型产品认证发证检验项目,│根据分型产品与│
│ │ │发证检验项目。 │由认证机构根据分型产品与主│主型产品的差别│
│ │ │ │型产品的差别确定。 │确定试验项目。│
├──┼──────┼─────────┼─────────────┼───────┤
│ 4 │附件2中4.1条│3)X-Y记录仪或能完│1取消了X-Y记录仪或能完成同│根据新标准规定│
│ │ │成同样功能的设备 │样功能的设备、绝缘电阻测试│修订。 │
│ │ │4)绝缘电阻测试设 │设备、耐压试验设备、场效应│ │
│ │ │备 │管测试仪、晶体管测试仪。 │ │
│ │ │5)耐压试验设备 │2增加了碰撞试验设备和电压 │ │
│ │ │8)场效应管测试仪 │波动试验装置。 │ │
│ │ │9)晶体管测试仪 │ │ │
├──┼──────┼─────────┼─────────────┼───────┤
│ 5 │附件2中4.2条│3)X-Y记录仪或能完│1取消了X-Y记录仪或能完成同│根据新标准规定│
│ │ │成同样功能的设备 │样功能的设备、绝缘电阻测试│修订。 │
│ │ │4)绝缘电阻测试设 │设备、耐压试验设备。 │ │
│ │ │备 │2增加了碰撞试验设备、电源 │ │
│ │ │5)耐压试验设备 │参数波动试验装置、 │ │
│ │ │ │S型探测器附加试验设备和R型│ │
│ │ │ │探测器附加试验设备。 │ │
├──┼──────┼─────────┼─────────────┼───────┤
│ 6 │附件2中4.3条│2)耐压试验设备 │1.取消耐压试验设备、高温 │根据新标准规定│
│ │ │3)高温试验箱 │试验箱、低温试验箱、湿热试│修订。 │
│ │ │4)低温试验箱 │验箱、电源试验用长线、电压│ │
│ │ │5)湿热试验箱 │波动试验装置、晶体管测试仪│ │
│ │ │6)电源试验用长线 │、集成电路测试仪。 │ │
│ │ │7)电压波动试验装置│2.增加泄漏电流试验设备。 │ │
│ │ │8)晶体管测试仪 │ │ │
│ │ │9)集成电路测试仪 │ │ │
├──┼──────┼─────────┼─────────────┼───────┤
│ 7 │附件2中4.5条│2)绝缘电阻测试设 │1取消绝缘电阻测试设备、耐 │根据新标准规定│
│ │ │备 │压试验设备、低温试验箱、湿│修订。 │
│ │ │3)耐压试验设备 │热试验箱。 │ │
│ │ │4)低温试验箱 │2增加了碰撞试验设备和电压 │ │
│ │ │6)湿热试验箱 │波动试验装置。 │ │
├──┼──────┼─────────┼─────────────┼───────┤
│ 8 │附件2中5.2.1│点型感烟火灾探测器│点型感烟火灾探测器主型产品│根据新标准规定│
│ │ │认证发证检验应进行│认证发证检验项目为GB4715-2│修订。 │
│ │ │GB4715-93规定的除 │005《点型感烟火灾探测器》 │ │
│ │ │通电试验和腐蚀试验│规定的除恒定湿热(耐久)试│ │
│ │ │以外的全部试验项目│验、腐蚀试验外的全部检验项│ │
│ │ │。 │目 │ │
├──┼──────┼─────────┼─────────────┼───────┤
│ 9 │附件2中5.2.2│点型感温火灾探测器│点型感温火灾探测器主型产品│根据新标准规定│
│ │ │认证发证检验应进行│认证发证检验项目为GB4716-2│修订。 │
│ │ │GB4716-93规定的除 │005《点型感温火灾探测器》 │ │
│ │ │腐蚀试验以外的全部│规定的除高温耐久、恒定湿热│ │
│ │ │试验项目检验 │(耐久)试验、SO2腐蚀(耐 │ │
│ │ │ │久)试验外的全部检验项目。│ │
├──┼──────┼─────────┼─────────────┼───────┤
│ 10 │附件2中5.2.3│火灾报警控制器认证│火灾报警控制器主型产品认证│根据新标准规定│
│ │ │发证检验应进行GB47│发证检验项目为GB4717-2005 │修订。 │
│ │ │17-93规定的除通电 │《火灾报警控制器》规定的除│ │
│ │ │试验以外的全部试验│恒定湿热(耐久)试验的全部│ │
│ │ │项目检验 │检验项目 │ │
├──┼──────┼─────────┼─────────────┼───────┤
│ 11 │附件2中5.2.5│手动火灾报警按钮产│手动火灾报警按钮主型产品认│根据新标准规定│
│ │ │品认证发证检验项目│证发证检验项目为GB19880-20│修订。 │
│ │ │为GA5-91除腐蚀外全│05《手动火灾报警按钮》除高│ │
│ │ │部检验项目。 │温(耐久)试验、恒定湿热(│ │
│ │ │ │耐久)试验SO2腐蚀(耐久) │ │
│ │ │ │试验外的全部试验项目。 │ │
├──┼──────┼─────────┼─────────────┼───────┤
│ 12 │附件2中5.1条│火灾探测器22只,火│1.点型感烟火灾探测器样品 │根据新标准规定│
│ │全性能委托检│灾报警控制器3台, │数量为每种型号样品20只。 │修订。 │
│ │ 验样品数量 │手动火灾报警按钮14│2.点型感温火灾探测器样品 │ │
│ │ │只。 │数量,可复位探测器为每种型│ │
│ │ │ │号样品15只,不可复位式探测│ │
│ │ │ │器68只。 │ │
│ │ │ │3.火灾报警控制器样品数量 │ │
│ │ │ │,主型产品2台(集中区域兼 │ │
│ │ │ │容型控制器4台),分型产品1│ │
│ │ │ │台(集中区域兼容型控制器2 │ │
│ │ │ │台)。 │ │
│ │ │ │4.手动火灾报警按钮样品数 │ │
│ │ │ │量为每种型号样品13只。 │ │
├──┼──────┼─────────┼─────────────┼───────┤
│ 13 │附件2中5.2条│点型感烟火灾探测器│1.点型感烟火灾探测器每种 │根据新标准规定│
│ │认证发证检验│母本数不少于400, │型号产品的抽样基数不少于40│修订。 │
│ │ 抽样基数 │点型感温火灾探测器│0只。 │ │
│ │ │母本数不少于200, │2.点型感温火灾探测器每种 │ │
│ │ │火灾报警控制器母本│型号产品的抽样基数不少于20│ │
│ │ │数不少于10台,手动│0只。 │ │
│ │ │火灾报警按钮母本数│3.火灾报警控制器每种型号 │ │
│ │ │不少于100。 │产品的抽样基数不少于5台。 │ │
│ │ │ │4.手动火灾报警按钮每种型 │ │
│ │ │ │号产品的抽样基数不少于100 │ │
│ │ │ │只 │ │
├──┼──────┼─────────┼─────────────┼───────┤
│ 14 │附件2中5.2条│点型感烟火灾探测器│1.点型感烟火灾探测器样品 │根据新标准规定│
│ │认证发证检验│22只,点型感温火灾│数量为每种型号样品22只。 │修订。 │
│ │ 样品数量 │探测器22只,火灾报│2.点型感温火灾探测器样品 │ │
│ │ │警控制器2台,手动 │数量,可复位探测器为每种型│ │
│ │ │火灾报警按钮14只。│号样品17只,不可复位式探测│ │
│ │ │ │器70只。 │ │
│ │ │ │3.火灾报警控制器样品数量 │ │
│ │ │ │,主型产品2台(集中区域兼 │ │
│ │ │ │容型控制器4台),分型产品1│ │
│ │ │ │台(集中区域兼容型控制器2 │ │
│ │ │ │台)。 │ │
│ │ │ │4.手动火灾报警按钮样品数 │ │
│ │ │ │量为每种型号样品15只。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