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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消费税纳税申报及税款抵扣管理的通知

  二、关于消费税税款抵扣的管理
  (一)从商业企业购进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符合抵扣条件的,准予扣除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消费税税款。
  (二)主管税务机关对纳税人提供的消费税申报抵扣凭证上注明的货物,无法辨别销货方是否申报缴纳消费税的,可向销货方主管税务机关发函调查该笔销售业务缴纳消费税情况,销货方主管税务机关应认真核实并回函。经销货方主管税务机关回函确认已缴纳消费税的,可以受理纳税人的消费税抵扣申请,按规定抵扣外购项目的已纳消费税。
  
  附件:消费税纳税申报表

国家税务总局
二○○六年八月十五日

  附件:
消费税纳税申报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纳 税 编 码

  纳税人识别号

  纳税人名称:                        地  址:

  税款所属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联系电话:

┌─┬─┬─────┬──┬──────────────────────────────────────┬──┐
│应│适│应税销售额│适用│        当期准予扣除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数量)           │外购│
│税│用│ (数量) │税率├──────┬─────────┬─────────┬───────────┤应税│
│消│税│     │(单│  合计   │  期初库存   │  当期购进   │期末库存外购应税消费品│消费│
│费│目│     │位税│      │  外购应税   │  外购应税   │   买价(数量)   │品适│
│品│ │     │额)│      │消费品买价(数量)│消费品买价(数量)│           │用税│
│名│ │     │  │      │         │         │           │率 │
│称│ │     │  │      │         │         │           │(数│
│ │ │     │  │      │         │         │           │量)│
├─┼─┼─────┼──┼──────┼─────────┼─────────┼───────────┼──┤
│1 │2 │  3   │ 4 │ 5=6+7-8  │    6     │    7     │     8      │ 9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合│ │     │  │      │         │         │           │  │
│计│ │     │  │      │         │         │           │  │
├─┴─┴─────┴──┼──────┼─────────┴─────────┴───────────┴──┤
│    应纳消费税    │当期准予扣 │       当期准予扣除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         │
├──────┬─────┤除外购应税 ├─────────┬─────────┬───────────┬──┤
│  本期  │  累计  │消费品已纳 │   合计    │期初库存委托加工 │当期收回委托加工应税消│期末│
│      │     │  税款   │         │应税消费品已纳税 │   费品已纳税款   │库存│
│      │     │      │         │    款     │           │委托│
│      │     │      │         │         │           │加工│
│      │     │      │         │         │           │应税│
│      │     │      │         │         │           │消费│
│      │     │      │         │         │           │品已│
│      │     │      │         │         │           │纳税│
│      │     │      │         │         │           │ 款 │
├──────┼─────┼──────┼─────────┼─────────┼───────────┼──┤
│15=3x4-10或 │  16  │10=5x9或  │ 11=12+13-14   │    12     │     13     │ 14 │
│3x4-11或  │     │10=5x9   │         │         │           │  │
│3x4-10-11  │     │(1-征减幅 │         │         │           │  │
│      │     │度)    │         │         │           │  │
├──────┼─────┼──────┼─────────┼─────────┼───────────┼──┤
│      │     │      │         │         │           │  │
├──────┴─────┼──────┴─────────┴─────────┴───────────┴──┤
│    已纳消费税    │              本期应补(退)税金额                 │
├──────┬─────┼─────────────┬─────────┬───────────┬─────┤
│  本 期  │  累计  │     合计       │  上期结算   │    补交本年    │补交以前年│
│      │     │             │   税 额    │    度欠税    │ 度欠税 │
├──────┼─────┼─────────────┼─────────┼───────────┼─────┤
│   17   │  18  │   19=15-26-27     │    20     │     21     │  22  │
├──────┼─────┼──────┬──────┼─────────┼───────────┼─────┤
│      │     │      │      │         │           │     │
├──────┴─────┼──────┴──────┴──┬──────┴────────┬──┴──┬──┤
│ 截止上年底累计欠税额 │   本年度新增欠税额     │     减免税额      │ 预缴税额 │多缴│
│            ├──────┬─────────┤               │     │税额│
│            │  本期   │   累计    │               │     │  │
├────────────┼──────┼─────────┼───────────────┼─────┼──┤
│      23      │  24   │    25     │   26=3x4x征减幅度     │  27  │ 28 │
├────────────┼──────┼─────────┼───────────────┼─────┼──┤
│            │      │         │               │     │  │
├────────────┴───┬──┴─────────┴───────────────┴──┬──┴──┤
│如纳税人填报,由纳税人填写以下 │     如委托代理人填报,由代理人填写以下各栏       │  备注  │
│       各栏        │                               │     │
├──────┬─────────┼─────┬─────────┬───────────────┼─────┤
│会计主管: │纳税人      │代理人名称│         │代理人            │     │
│      │         ├─────┼─────────┤(公章)           │     │
│(签章)  │(公章)     │代理人地址│         │               │     │
│      │         ├─────┼─────────┼─────────┬─────┤     │
│      │         │ 经办人 │         │   电话    │     │     │
├──────┴─────────┴─────┴─────────┴─────────┴─────┴─────┤
│                   以 下 由 税 务 机 关 填 写                      │
├──────┬────────────┬─────────┬────────────────────────┤
│收到申报表日│            │   接收人    │                        │
│   期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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