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十一五”安全生产科技发展规划》的通知
(安监总科技〔2006〕18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国务院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有关中央企业,各直属事业单位:
为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全国科技大会精神,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施科技规划纲要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决定》,全面规划"十一五"期间安全生产领域的科技工作,实施"科技兴安"战略,按照《
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确定的指导方针、目标和总体部署,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组织编制了《"十一五"安全生产科技发展规划》。
《"十一五"安全生产科技发展规划》在分析安全生产科技发展现状和需求的基础上,研究确定了安全生产科技发展的指导思想、目标和主要任务,提出了实现科技发展目标及主要任务的保障条件和措施。
现将《"十一五"安全生产科技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组织做好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发展工作,加快提升安全生产科技支撑能力和水平。
二00六年八月三十一日
“十一五”安全生产科技发展规划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二○○六年八月)
前言
安全生产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关系改革开放、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局,是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必然要求,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必然要求,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十一五”时期,将是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关键时期,也是遏制重特大事故,减少人员伤亡,实现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好转的重要时期。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高度,提出了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和“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好转”的奋斗目标。科学技术既是第一生产力,也是安全生产的重要基础和技术保障。“十一五”时期,安全生产科技工作必须坚持科学发展观,贯彻执行“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新时期科学技术发展方针,实施“科技兴安”战略,构建安全生产科技创新、技术研发与成果转化体系,全面提升安全生产的自主创新能力和科技研发水平,支撑和引领安全发展,为促进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好转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本规划是“十一五”时期安全生产科技工作的指导性文件,主要包括:现状与问题,指导思想、发展思路和目标,主要任务,保障条件和措施,附件五个部分。
目录
一、现状与问题
(一)安全生产面临的形势
(二)安全生产科技现状
(三)安全生产科技存在的问题
(四)安全生产科技需求分析
二、指导思想、发展思路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二)发展思路
(三)发展目标
三、主要任务
(一)创新安全生产理论
(二)开展事故隐患治理关键技术研究
(三)开展重要安全科技攻关
(四)做好科技示范和推广应用
(五)构建安全生产技术标准体系
(六)开展应急救援技术与装备研发
四、保障条件和措施
(一)整合安全生产科技资源
(二)加大安全生产科技投入
(三)加强安全生产科技创新人才培养
(四)建立安全生产科技激励机制
(五)广泛开展国际合作与交流
(六)加强安全生产科技工作的领导与协调
五、附件
(一)8大安全生产基础理论研究重点领域
(二)60个优先发展的安全生产科技研究方向
(三)100项重点推广技术
(四)8项安全技术示范工程
(五)6类安全生产科技支撑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