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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做好中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推广工作的通知

  (二)逐步铺开阶段(2008~2009年)。建成覆盖主要产品、城市乡村的网络。重点产品全部入网,大部分适合入网的产品入网。全国280多个地级城市、50%以上的县(市)、重点乡镇、重点村“农家店”、重点农户信息查询终端基本布设完毕。
  (三)全面覆盖阶段(2010年)。电子监管网实现全面覆盖。所有适合入网的产品全部入网,大部分城市、重点乡镇和农村基本安装上信息查询终端设施,消费者能便捷地通过电话、短信、网络、终端等形式查询产品真假。
  三、工作任务
  (一)动员企业入网。各级质检部门要积极做好企业入网的宣传工作,鼓励和动员适合入网的企业入网。要着重做好中国名牌产品、国家免检产品、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出口免验商品、省级名牌产品和获得驰名商标的产品率先入网工作。对重点企业,要主动上门讲解,消除企业顾虑。积极协调解决企业在签约、赋码、购标、用码、监管码供应等各个环节遇到的困难。
  (二)布设查询终端。按照电子监管网推广的总体进度安排,在重点城市和重点农村选出一批重点商场、经营网点和其他适合布设查询终端的场所,率先布设查询终端,实现广大消费者和农民的免费查询,在不断扩大网络影响的基础上逐步推进。各级工商部门要加大协调力度,积极做好商业企业布设查询终端的宣传工作。
  (三)出台鼓励措施。充分发挥电子监管网的作用,加大对入网产品、安装信息查询终端商业企业的保护支持力度。将电子监管记录情况,作为产品申报中国名牌产品、国家免检产品、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出口免验商品、省级名牌产品的参考。对当年电子监管记录良好的入网产品和安装信息查询终端的商业企业,可以减少日常监管频次,优先推荐申请各种奖励,并在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等资质年审时,可以依照有关规定简化程序。在建设企业信用监管体系、实施分类监管工作中,要与电子监管有机结合起来,提高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建立执法打假协作机制。根据电子监管网反馈的涉假信息,按照职能分工依法进行快速查处,依法严厉打击,提高质检部门和工商部门执法打假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对各种制售假冒伪劣行为既要及时处理,又要查找问题,追溯源头,发挥质检部门和工商部门联合打假的整体优势。
  (五)加强入网产品的监管。做好入网产品监管工作,进一步提高入网产品的质量。对于有不良监管记录的产品和企业,要加强监督抽查和执法力度,做好处理整改工作。要及时掌握消费者在电子监管网上的查询和投诉情况,促进企业不断增强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和诚信经营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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