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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做好中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推广工作的通知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做好中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推广工作的通知
(2006年7月18日 国质检质联[2006]33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工商行政管理局:
  为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监管,规范市场秩序,切实维护消费者和企业合法权益,国家质检总局、国家工商总局决定在全国范围内联合开展中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以下简称电子监管网)推广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电子监管网推广工作
  电子监管网是综合利用现代信息技术、网络技术和编码技术,对企业产品实施过程跟踪,为政府部门、广大企业和消费者提供社会化服务的全国性网络系统。该系统对每一件入网产品标注数码信息,消费者可以通过电话、短信、网络、终端等途径查验商品真伪;生产企业和经销商可以通过网络迅速掌握产品营销情况;执法部门可以随时掌握有关假冒产品的信息并采取处置措施。推广应用电子监管网对于维护消费者和企业的合法权益,提高政府监管水平,打击假冒伪劣行为,建立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和促进经济发展,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电子监管网推广工作是落实国务院领导关于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产品质量监管指示的重要举措,是利用社会资源改进政府监管手段的创新,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德政工程。各级质检部门和工商部门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更快更好发展和社会和谐进步的高度,充分认识电子监管网推广工作的重大意义,高度重视电子监管网的推广工作,共同负起责任,加大推广力度,切实将这项工作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二、工作目标和工作步骤
  各级质检部门和工商部门要按照积极推动、企业自愿、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原则和明确目标、重点突破、分步推进的方法,在“十一五”期间按照产品类别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电子监管网工作。在2010年年底前,力争使全国适合入网的企业和产品加入网络,在全国城乡销售网点广泛布设信息查询终端,基本建成功能完善、机制健全、反应快捷的产品质量监控系统和执法打假信息联动系统。
  电子监管网的推广步骤从重点产品、重点企业和重点城市开始,分成三个阶段推进。
  (一)重点突破阶段(2006~2007年)。推进实施“百百万万”放心商品工程。即首批选择100种重点产品全部入网、在100个重点城市区域进行推进和集中宣传,在10000个商场设立信息查询终端,在每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10000台方便广大农民的信息查询终端(村村查),从而达到实现电子监管、提高产品质量、打击假冒伪劣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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