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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高技能人才相关基础工作的通知

  (九)加强教研组织和队伍建设。各地要切实加强教研组织机构建设,落实教研工作经费,完善教研工作机制,通过进修、内训、交流等方式提升教研队伍的研发能力。充分发挥全国职业培训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和各级教研组织的作用,逐步形成部、省、地(市)、技工院校四级教研组织体系,为高技能人才培养教学研究工作提供有力支持。

  四、拓宽培养途径,实施“高技能人才远程培训项目”

  (十)实施远程培训,建立高技能人才培训资源共享平台。加快我部远程职业培训网建设,大力开展高技能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师资远程培训,搭建高技能人才培训资源共享平台。力争到“十一五”期末,在传统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领域提供100个高技能人才远程培训课程,开辟高技能人才培训的新途径。

  (十一)建立高技能人才远程培训组织网络体系。我部负责全国高技能人才远程培训的规划制定和组织管理,制定技能人才远程培训实施方案。各地区、各行业要成立远程培训工作机构,按照合理布局、市场运作的原则,建立健全远程职业培训省(部)级管理中心和远程职业培训学习中心,按照统一的课程教学要求,开展远程教学、面授辅导和实习训练。

  (十二)建设高技能人才多媒体培训资源中心。围绕高技能人才远程培训需求,按照社会参与、互利互惠、资源共享的原则,组织开发和建设国家多媒体培训资源中心。依据我部《职业技能培训多媒体课程开发标准》,组织课程的开发和评审,集合国内外优质培训资源,为企业、技工院校提供服务。有条件的地区和行业可建立多媒体资源分中心,结合实际,开发特色远程培训课程,并向国家资源中心推荐。

  五、强化技能实训,实施“高技能人才实训装备标准化建设项目”

  (十三)加强高技能人才实训设施设备建设。我部将逐步建立和完善主要通用职业(工种)高技能人才实训装备配置和技术标准,并对标准化设备进行评审、认证和推荐。各地要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强高技能人才实训设施设备建设,加快设备更新和改造,切实提高设备利用率。有条件的地区,要加快建立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不断提高高技能人才实训水平。

  (十四)研发、推广仿真模拟培训设备和教具。各地区、各行业要充分利用仿真模拟等现代培训技术和手段,支持和引导企业、科研院所、技工院校研发仿真模拟培训设备、相关课件以及教学与实践紧密结合的教具。鼓励高技能人才培养机构采用标准化实训设备、仿真模拟设备及相关教具开展技能教学和实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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