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信息共享的内容
2006年,劳动保障部与人民银行将开展社会保险信息的共享工作,首先实现养老保险信息的共享。其他险种(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信息的共享工作将根据金保工程的建设情况,适时推进。人民银行向劳动保障部提供贷款单位名单,并在适当的时候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提供欠缴社会保险费单位和应参保未参保单位的银行结算账户开户银行和账号。
(一)劳动保障部提供的信息内容
1.单位参保和欠费信息。具体数据项包括:行政区划代码、数据所属期别、单位名称、组织机构代码、单位参保缴费状态、单位累计欠缴金额。
2.应参保未参保单位名单。具体数据项包括:行政区划代码、单位名称、组织机构代码、工商注册码、地址、电话、法人代表。
3.个人参保和缴费信息。主要包括在职人员参保和缴费信息、退休人员参保信息两个部分。具体数据项包括:
(1)在职人员参保和缴费信息:行政区划代码、数据所属期别、姓名、性别、公民身份号码、出生日期、所属单位名称、所属单位类型、所属单位经济类型、所属单位组织机构代码、个人缴费状态、中断或终止缴费原因、个人缴费基数、本月个人实际缴费金额。
(2)退休人员参保信息:行政区划代码、数据所属期别、姓名、性别、公民身份号码、出生日期、退休日期、原单位名称、退休类别、停发养老金原因、本月实发养老金合计。
(二)人民银行提供的信息内容
1.贷款单位名单。具体数据项包括:行政区划代码、单位名称、组织机构代码、工商注册码、地址、电话、法人代表。
2.欠费单位和应参保未参保单位的银行结算账户开户银行和账号。具体数据项包括:单位名称、组织机构代码、结算账户开户银行、结算账户账号。
3.经双方协议可提供的劳动保障部履行监管职能所需的其他信息。
四、信息共享方式
信息共享涉及到的数据交换应在部级之间进行,即数据交换节点设在中央层次,劳动保障部全国社会保险参保信息库与人民银行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一口接入。劳动保障部按照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要求的统一接口标准生成报文,将单位参保和欠费信息、应参保未参保单位名单和个人参保和缴费信息提供给人民银行。人民银行将其贷款单位名单、欠费单位和应参保未参保单位的银行结算账户开户银行和账号集中统一提供给劳动保障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