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廉租住房工作规范化管理考核对象为各级市、县廉租住房管理部门。
17.各省、自治区建设厅及直辖市建委(房地局)负责对本辖区内的廉租住房规范化管理工作进行组织、监督和检查。省、自治区建设厅负责对地级以上城市、直管县的考核;地级以上城市及地、州、盟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受省、自治区建设厅委托,负责对县(市)的考核;直辖市建委(房地局)负责对区、县的考核;建设部负责对直辖市的考核。
18.按照分级考核的原则,依据自查、考核、评分等程序,实施具体考核。各省、自治区建设厅及直辖市建委(房地局)对考核结果予以通报并报建设部备案。
19.廉租住房工作规范化管理考核实行100分制(《城镇廉租住房工作规范化管理考核表》附后)。考核评分达到90分(含)以上的,为廉租住房工作规范化管理优秀单位;80分(含)以上的,为廉租住房工作规范化管理达标单位。
考核评分低于80分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被认定为规范化管理未达标单位:(1)未出台及出台后未全面实施
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2)发生重大事故或违法违规事件,造成恶劣影响的。
20.对廉租住房工作规范化管理达标及优秀单位,由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房地局)予以认定。
对规范化管理未达标单位,由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房地局)督促限期整改。
城镇廉租住房工作规范化管理考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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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 分项 │ 序号 │ 考 核 内 容 │ 考核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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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制度建设 │ 建立制度 │ 1 │地级以上城市所辖│ 8 │
│ │ │ │县(市)建立廉租│ │
│ │ │ │住房制度的比例达│ │
│ │ │ │到100%计8分,80│ │
│ │ │ │%以上(含)计5 │ │
│ │ │ │分,60%以上(含│ │
│ │ │ │)计3分,60%以 │ │
│ │ │ │下不计分;县(市│ │
│ │ │ │)建立廉租住房制│ │
│ │ │ │度的计8分 │ │
│ ├────────┼────────┼────────┼────────┤
│ │ 实施保障 │ 2 │符合条件的申请家│ 8 │
│ │ │ │庭享受住房保障的│ │
│ │ │ │比例达到95%以上 │ │
│ │ │ │(含)计8分,达 │ │
│ │ │ │到80%以上(含) │ │
│ │ │ │计6分,达到60%以│ │
│ │ │ │上(含)计4分,6│ │
│ │ │ │0%以下不计分 │ │
│ ├────────┼────────┼────────┼────────┤
│ │制定中长期规划及│ 3 │制定了廉租住房制│ 5 │
│ │ 年度计划 │ │度建设的中长期规│ │
│ │ │ │划 │ │
│ │ ├────────┼────────┼────────┤
│ │ │ 4 │制定了廉租住房制│ 5 │
│ │ │ │度建设年度计划 │ │
│ ├────────┼────────┼────────┼────────┤
│ │资金来源及资金管│ 5 │建立了以财政预算│ 8 │
│ │ 理 │ │安排为主稳定规范│ │
│ │ │ │的资金筹措和管理│ │
│ │ │ │制度 │ │
│ │ ├────────┼────────┼────────┤
│ │ │ 6 │廉租住房资金实行│ 3 │
│ │ │ │专户管理,专款专│ │
│ │ │ │用,未发现挪用现│ │
│ │ │ │象 │ │
│ ├────────┼────────┼────────┼────────┤
│ │ 相关配套措施 │ 7 │建立健全目标考核│ 5 │
│ │ │ │、业务培训、办事│ │
│ │ │ │公开、限时办理、│ │
│ │ │ │统计报表、档案管│ │
│ │ │ │理、监督检查、责│ │
│ │ │ │任追究等各项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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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理及服务 │ 管理机构 │ 8 │设置了廉租住房管│ 6 │
│ │ │ │理机构,职责明确│ │
│ ├────────┼────────┼────────┼────────┤
│ │ 人员配备 │ 9 │配备了与廉租住房│ 3 │
│ │ │ │保障工作相适应的│ │
│ │ │ │专职管理人员 │ │
│ ├────────┼────────┼────────┼────────┤
│ │ 窗口服务 │ 10 │设立了对外办事窗│ 3 │
│ │ │ │口,简化办事手续│ │
│ │ │ │;廉租住房制度的│ │
│ │ │ │相关政策、申请条│ │
│ │ │ │件、补贴标准、办│ │
│ │ │ │理程序、服务电话│ │
│ │ │ │等在办公地点进行│ │
│ │ │ │公布 │ │
│ ├────────┼────────┼────────┼────────┤
│ │ 服务行为 │ 11 │管理人员服务热情│ 3 │
│ │ │ │,作风清正廉洁,│ │
│ │ │ │无违法违纪行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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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施程序 │ 审核 │ 12 │对申请人的家庭收│ 3 │
│ │ │ │入和住房状况按审│ │
│ │ │ │核程序予以认真审│ │
│ │ │ │核 │ │
│ ├────────┼────────┼────────┼────────┤
│ │ 告知 │ 13 │在规定的时限内将│ 3 │
│ │ │ │作出的有关决定按│ │
│ │ │ │制式文本告知当事│ │
│ │ │ │人,对不符合条件│ │
│ │ │ │或不予以登记的,│ │
│ │ │ │还应说明理由 │ │
│ ├────────┼────────┼────────┼────────┤
│ │ 公示 │ 14 │在规定的时限内,│ 3 │
│ │ │ │对规定的事项及时│ │
│ │ │ │予以公示,并对外│ │
│ │ │ │公布了举报、投诉│ │
│ │ │ │电话及信箱 │ │
│ ├────────┼────────┼────────┼────────┤
│ │ 实施保障 │ 15 │对符合廉租住房保│ 3 │
│ │ │ │障条件的申请人,│ │
│ │ │ │及时实施相应保障│ │
│ ├────────┼────────┼────────┼────────┤
│ │ 年度复核 │ 16 │严格实施了年度复│ 3 │
│ │ │ │核制度,根据复核│ │
│ │ │ │结果及时对是否实│ │
│ │ │ │施保障、保障方式│ │
│ │ │ │、保障水平予以调│ │
│ │ │ │整,对复核中发现│ │
│ │ │ │的违法、违规行为│ │
│ │ │ │及时予以处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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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动态管理 │ 统计报表 │ 17 │建立了统一、及时│ 3 │
│ │ │ │、准确的廉租住房│ │
│ │ │ │统计报表制度 │ │
│ │ ├────────┼────────┼────────┤
│ │ │ 18 │统计数据和分析按│ 3 │
│ │ │ │时报送,无漏报、│ │
│ │ │ │误报现象,准确率│ │
│ │ │ │达到95%以上 │ │
│ ├────────┼────────┼────────┼────────┤
│ │ 档案管理 │ 19 │建立了城镇廉租住│ 8 │
│ │ │ │房档案 │ │
│ │ ├────────┼────────┼────────┤
│ │ │ 20 │档案内容及时更新│ 3 │
│ │ │ │,实现动态管理 │ │
│ │ ├────────┼────────┼────────┤
│ │ │ 21 │档案管理全部实现│ 3 │
│ │ │ │电子化,数据完整│ │
│ ├────────┼────────┼────────┼────────┤
│ │ 信息管理 │ 22 │建立了廉租住房管│ 8 │
│ │ │ │理信息系统,实现│ │
│ │ │ │数据的及时录入、│ │
│ │ │ │维护、更新及上报│ │
│ │ │ │,满足管理、查询│ │
│ │ │ │、统计分析的需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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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总分 │ │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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