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充分发挥经济政策对安全生产的推动作用
实施有利于安全生产的经济政策,是温家宝总理在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提出的十项重点任务之一,也是促进企业自觉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的治本之策。对于建设系统而言,第一,要抓紧建筑施工企业提取安全费用的调研和测算工作,明确企业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制定企业安全费用提取和管理办法。黄卫副部长多次表示这是今年安全生产最重要的一项工作,并明确要求我们在今年之内出台管理办法。我们已经在全国开展了广泛的调研工作,请各地全力支持和配合,并积极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第二,要继续贯彻落实《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及使用规定》,确定本地区的合理费率,督促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使用和监管好这笔费用,使之真正起到提升安全管理水平的作用。我们这次将各地贯彻落实该项制度的做法汇编成册发给大家,请大家交流、比较。第三,要进一步规范和深化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工作,并处理好与工伤保险之间的关系,使得建筑意外伤害保险成为防范事故风险、提供安全服务的有力经济手段。我部拟与保监会联合下发一个规范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目前正在协商沟通过程中。
当然,除上述四项工作外,加强农民工的安全培训教育、进一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落实监理企业安全责任、加快推进建筑安全科技进步等工作也必须同步推进,因为在全国建设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已经做了明确部署,曲琦同志在会议总结时还要专门强调,我这里就不再展开了。
三、掌握正确的思想和工作方法
同志们,做好建筑安全生产工作,除了坚定的信心、扎实的工作外,还必须掌握正确的思想和工作方法,这样才能自觉增强责任意识,提高行政效率。我想再次强调一下部领导在我部第三次安委会上提出的六点方法,一是要继续紧紧咬住目标,抓重点地区、重点环节,抓工作中的突出问题。二是要加强调查研究,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能。三是要抓机制建设和源头治理。四是要激发从事安全工作的干部的责任感,倡导奉献精神。五是既要学会在宏观上思考问题,又要善于具体的制度设计。六是鼓励先进,发挥榜样的力量。这六点方法非常符合建筑安全工作实际,请大家认真学习、掌握,并在工作实践中运用。
除了上述六点方法外,我们认为,在不同阶段对建筑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及时总结和评价也是持续改进工作效能的一项重要方法。工作计划实施前,要进行事前评价,评估计划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计划实施一段时间后,要进行事中评价,调控过程进度,发现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全部计划完成后,要进行事后综合评价,总结经验教训,为制定和实施新的计划作准备。实际上,国家实施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制度,就是对各地区、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成效的一种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