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不予核准李春副总经理任职资格的批复
(保监寿险〔2006〕885号)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李春同志任职资格审查的请示》(平保寿发〔2006〕84号)收悉。经审查,李春在平安人寿上海分公司任职期间曾因万能险业务违规被上海保监局责令撤换。你公司未按《
保险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如实说明拟任人的奖惩情况。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
七十八条和《
保险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第
七条的有关规定,不予核准李春的副总经理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