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试点工作目的
探索现有科普场馆的科普活动资源与学校科学教育衔接的方式,加强校外科普场馆科学教育功能,尝试建立校外科技活动场所组织实施科技馆活动进校园的形式和运行机制,积累经验,指导、推进该项工作深入持久地开展。
二、试点工作内容
(一)工作机制
探索与学校建立长期合作的方式,将与学校科学课程紧密联系的科普资源送进学校或在科技场馆内为学校科学教育提供服务,形成开展“科技馆活动进校园”的有效机制。
(二)队伍建设
1.开展业务培训,使科技活动场馆工作人员具备根据学校科学教育的特点和需求设计和组织实施科技场馆的科普活动的能力。
2.发挥科技专家、科学教师、科技场馆科技辅导员的优势,为此项工作的开展提供人力资源支持。
(三)科普活动资源
1.现有科技活动场馆科普资源根据学校科学教育的要求(包括科学课程、综合实践活动、研究性学习等)进行规范和整理,体现科普活动资源与学校科学教育的有效衔接。
2.根据学校科学教育的需求研发新的科普活动资源。
3.动员和吸引社会力量参与科普活动资源建设的机制。
(四)探索面向农村地区、中小城市等科技教育资源相对匮乏的地区如何开展这项工作。
三、试点工作原则
1.具备试点条件的单位自愿申报。
2.充分利用科技场馆现有的科普资源、因地制宜、大胆创新、挖掘潜力。
3.试点工作不要求面面俱到,不要求涉及所有试点工作的方向。不同的试点单位可以侧重不同的领域进行试点。试点单位要认真考虑自身的优势,着重在1-2个领域找到突破口,通过具体实践,总结成果,形成经验。
4.与地方教育管理部门加强合作和协调。
5.充分动员和调动各方力量,包括科技专家、科技教师、科普志愿者,以及其他社会力量和资源。
6.优先选择一部分有工作基础的中小城市的科技场馆参加试点工作。
四、试点工作安排
(一)申报工作
1.申报单位。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协、青少年科技中心(青少年部),中国科技辅导员协会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工作委员会。
2.试点单位的推荐及数量。
(1)每个省级科协可推荐1-2个科技场馆作为试点单位。
(2)每个省级科协青少年科技中心(青少年工作部)可推荐所属的1个青少年科学工作室作为试点单位。
(3)中国科技辅导员协会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工作委员会可推荐5个委员会成员单位作为试点单位。
3.申报要求。
申报单位要与试点单位以及试点单位所在地区的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学校共同制定一个为期一年的试点工作方案。方案要目标明确、工作内容具体、可以操作。由申报单位填写项目申报书(含工作方案)报中国科协审定。
(二)试点单位的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