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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云南省近期发生四起特大安全事故的通报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云南省近期发生四起特大安全事故的通报
(安委办函〔2006〕53号)


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

  进入7月份以来,你省又一次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内,连续发生4起特大安全事故,造成66人死亡或失踪:

  7月11日,云南交通运输集团公司宣威公司一辆车牌为云D18899的客车,行至曲靖市陆良县324国道K2541KM+500M处,与昆明交通运输集团公司一辆车牌为云A37501的客车迎面相撞,造成21人死亡、34人受伤。

  7月29日, 曲靖市富源县滇东能源公司白龙山煤矿(基建矿)掘进工作面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造成11人死亡。

  8月9日,昭通市交通运输集团公司巧家县分公司,一辆车牌为云C06166的大客车由巧家县驶往昭通市,车辆核载35人,实载35人,行驶至巧家县包谷脑天生桥时翻入牛栏江,造成24人失踪,其中22人为中学生。

  8月10日,昆明市官渡区小板桥镇鸣泉村委会陈旗营村一出租房发生火灾,造成10人死亡。

  今年以来,你省共发生特大安全事故11起、死亡167人(其中道路交通事故9起,煤矿事故1起,火灾事故1起),分别占全国特大以上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的16.7%、15.2%(其中特大交通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占全国特大交通事故的29%和33%)。

  针对你省今年特大事故特别是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的情况,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于5月15日已向你省发出了《关于云南省近期发生多起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紧急通报》(安委办函〔2006〕29号)(以下简称《紧急通报》),你省人民政府还专门印发了《云南省预防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但在近期又连续发生4起特大安全事故,说明你省落实《紧急通报》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也反映出你省在道路交通、矿山开采和消防安全等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中还存在较多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一是一些企业特别是道路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法定代表人负责制不落实,从业人员素质低,规章制度不健全,安全措施不到位,管理工作不严格;二是一些地方、部门安全监管工作责任不落实,执法不严、监管不力、工作不实;三是专项整治特别是道路交通整治工作任务和措施落实不到位;四是一些重点行业和领域的事故隐患排查不全面、整改不彻底;五是对一些事故特别是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查处不严格、不认真,责任追究不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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