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广泛宣传《2004年国家鼓励农民发展粮食生产的政策措施》的通知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广泛宣传《2004年国家鼓励农民发展粮食生产的政策措施》的通知
(农办政[2004]3号 2004年2月16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林、农牧)厅 (局、委):
  为了稳定粮食面积,恢复和提高粮食产量,确保国家粮食安全,促进种粮农民增收,我部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中发[2004]1号)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编印了《2004年国家鼓励农民发展粮食生产的政策措施》。请你们采取措施,尽快把中央的政策措施宣传到村到户。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搞好政策宣传的重要性。 2004年,中央制定了一系列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促进粮食主产区和种粮农民增收的政策措施。把中央的政策宣传好,引导农民多种粮、种好粮,调动广大农民种粮积极性,对于实现今年粮食产量4550亿公斤的目标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农业部门特别是粮食主产区的农业部门,要把宣传中央对粮食生产的扶持政策作为当前春耕备耕的一件大事,抓紧抓好。要安排专人负责宣传工作,通过政策宣传,使发展粮食生产成为广大农民的自觉行动。
  二、千方百计扩大政策的影响力。各地要广泛张贴《2004年国家鼓励农民发展粮食生产的政策措施》,进村入户,做到家喻户晓。河北、内蒙古、吉林、辽宁、黑龙江、江苏、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四川等13个粮食主产区要确保一个乡镇张贴两份,一个村张贴一份。非主产省要重点在产粮县的乡村张贴。
  三、认真搞好政策措施的宣传讲解。各地要从实际出发,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做好政策宣传。要把政策宣传与“三下乡”活动、技术推广、农民培训等结合起来,给政策、送技术,搞好政策和技术咨询。既要让农民了解种粮的好处,又要让农民懂得增产的技术。靠政策、靠科技、靠投入搞好2004年的粮食生产。
  四、加强政策措施的落实工作。各地要注意了解中央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情况,了解农民对政策措施的反映。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把中央的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五、各省、区、市农业厅(委、局)可通过农技推广系统,组织张贴《2004年国家鼓励农民发展粮食生产的政策措施》,各地接到宣传材料后一周内迅速下发。张贴工作要力争在 2月底前完成,并将落实情况报全国农技推广服务中心。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