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技术部、中国人民解放军总装备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科发计字〔2006〕329号)
各有关单位:
为保证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以下简称“863计划”)的顺利实施,加强计划管理的科学性、规范性、高效性和公正性,按照《关于国家科技计划实施课题制管理的暂行规定》、《
国家科技计划管理暂行规定》、《
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和《
关于国家科技计划管理改革的若干意见》等的要求,科技部、总装备部和
财政部对《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管理办法》(国科发计字[2001]632号)进行了修订。
现将修订后的《
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在863计划的组织实施中遵照执行。《
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管理办法》(国科发计字[2001]632号)同时废止
科 学 技 术 部
总 装 备 部
财政部
二OO六年七月三十一日
附件: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
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保证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以下简称863计划)的顺利实施,实现科学、规范、高效和公正的管理,根据《
国家科技计划管理暂行规定》和《
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等的要求,制定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