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企业获得中国驰名商标,15分;
(4)产品获得省级名牌产品称号,10分;对重新评价的产品,已获得中国名牌产品称号的,视同省级名牌产品,10分;
(5)企业通过环境体系认证,15分;
(6)企业通过HACCP体系认证,10分;
(7)申报产品获得节能产品认证,15分;
(8)企业员工获得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的人数情况,满分10分;获证人数与从事质量工作的人数的比例,满分5分。
(9)专职从事质量工作的人数占企业总的职工人数比例,满分5分;
(10)企业售后服务网点建设、“三包”情况以及对消费者(用户)意见处理情况,满分10分;
(11)根据行业不同特点,企业获得其他与申报产品有关的认证,例如:《测量管理体系》认证、GMP认证、QS9000认证或《国家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等,每项可加5分,满分20分。对没有开展HACCP认证、节能产品认证的行业,可在其他项目加分,也可增加“质量保证能力”项目。
(四)效益评价(150分)
1.企业纳税状况总分110分。
(1)企业纳税总额,满分40分;
(2)申报产品纳税额,满分70分。其中国税50分,地税20分。
2.成本费用效益水平(工业成本费用利税率),满分20分。
3.总资产贡献水平(总资产贡献率),满分20分。
(五)发展评价(200分)
1.企业新产品产值率,满分10分;
2.企业研发费用占销售收入总的比重,满分10分;
3.企业规模水平,满分20分;
(1)企业总资产规模,满分10分;
(2)企业总销售额,满分10分;
4.申报产品获得专利情况,满分80分;
5.申报产品获得科技进步奖情况,满分30分;
6.企业参与行业、国家以及国际标准制定的情况,满分20分;
7.企业拥有国家级、省级技术中心情况,满分20分;
8.企业拥有博士后流动工作站的情况,满分10分。
(六)评价打分方法
各专业委员会根据评价通则的要求,按照行业特征及产品特点,制定出每类产品的具体评价细则。评价细则规定每一项指标不同情况的得分,有些指标采取分段计分法,有些指标采取连续计分法。有些指标需确定门槛和基础分。评价细则经名推委秘书处审核通过后生效。一经批准,不得擅自变动,不得临时增减评价项目。
(七)公开征询意见
今年将对初选的中国名牌产品通过网上公示的办法,请广大消费者进行评价,并将评价结果作为确定中国名牌的参考。
四、提出建议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