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以地级市各建设主管部门为单位组织参加资格认证人员的报名工作;县(市)市容局的行政执法人员的资格认证工作由其上级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组织。
2、此次资格认证工作由省建设厅和省政府法制办共同组织。
3、参加认证人员交3张1寸免冠彩照,各单位填写《安徽省建设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报名表》,于2006年8月30日前统一报省建设厅政策法规处。表格样式附后;
4、参加认证人员资格认证费标准和培训教材发放等事宜仍按原规定执行(建法[2005]201号,汇款帐号改为:087665120100302009855)。
联系电话:0551-2871260、2871242
附件:安徽省建设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报名表
二00六年七月二十日
附件:安徽省建设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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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姓 名 │ 性 │ 工 作 单 位 │职务│原资格证书│ 考试成绩 │资格证│备注│
│ │ 别 │ │ │ 编号 ├────┬────┤ 号 │ │
│ │ │ │ │ │基础理论│建设法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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