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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年中国名牌农产品评选认定办法》的通知


  填写说明
  1、填写内容应真实、准确,不得弄虚作假。
  2、《申请表》封面必须加盖申请人公章。
  3、申请人名称、公章要与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该申请人营业执照等证件名称相一致。
  4、“编号”为8位,由各省(区、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填写。前2位为各省(区、市)代码,第3-6位为年号,第7-8位为各省(区、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为申请人配发的序号。(如北京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推荐的第一个名牌农产品申请人编号为BJ20060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代码表

┌──────┬───────┬──────┬──────┬───────┬──────┐
│BJ、北京  │TJ、天津   │HE、河北  │SX、山西  │NM、内蒙古  │LN、辽宁  │
├──────┼───────┼──────┼──────┼───────┼──────┤
│JL、吉林  │HL、黑龙江  │SH、上海  │JS、江苏  │ZJ、浙江   │AH、安徽  │
├──────┼───────┼──────┼──────┼───────┼──────┤
│FJ、福建  │JX、江西   │SD、山东  │HA、河南  │HB、湖北   │HN、湖南  │
├──────┼───────┼──────┼──────┼───────┼──────┤
│GD、广东  │GX、广西   │HI、海南  │CQ、重庆  │SC、四川   │GZ、贵州  │
├──────┼───────┼──────┼──────┼───────┼──────┤
│YN、云南  │XZ、西藏   │SN、陕西  │GS、甘肃  │NX、宁夏   │QH、青海  │
├──────┼───────┼──────┼──────┼───────┼──────┤
│XJ、新疆  │SZ、深圳   │DL、大连  │QD、青岛  │XM、厦门   │NB、宁波  │
├──────┴───────┴──────┴──────┴───────┴──────┤
│BT、新疆兵团                                     │
└───────────────────────────────────────────┘

  5、《申请表》封面、表1、2由申请人填写,如表中空格不够,可另附页。
  6、表3第一栏由各省(区、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认真审核后填写综合推荐意见;第二栏由中国名牌农产品专家委员会填写审查意见;第三栏由中国名牌农产品推进委员会对申报产品进行审查、公示、认定后填写审定意见。
  7、评价指标解释
  (1)质量评价指标:
  ①实物质量水平中“申报产品的主要性能指标”根据申请人执行的产品标准确定,要求提供农业部授权的检测机构或其他通过国家计量认证的检测机构出具的2005年1月1日以后的检测结果。
  ②质量保证能力:
  a、申请人管理标准、工作规范、技术标准建立情况,应填写是否建立相应的标准或规范。
  b、对员工的培训情况,应填写培训时间、内容、人次、地点等相应内容。
  (2)效益评价指标:

             利润总额
①成本费用利润率(%)=----------------×100%
            成本费用总额 


           利润总额+税金总额+利息支出
②总资产贡献率(%)= --------------------------------×100%  
               平均资产总额

  (3)发展评价指标:

           当年新产品产值
①新产品产值率(%)=------------------- ×100%;  
            当年总产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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