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行业
电力:推广气化小油枪和等离子无油点火、低负荷稳燃技术等,对燃油发电机组进行洁净煤或天然气替代示范改造,依法关闭规模小、技术落后的燃油发电机组。
石油石化:在油气开采领域,推广采油系统优化配置技术,稠油热采配套节能技术,放空天然气和伴生石油气回收利用技术,以石油焦、洁净煤、伴生气及其他副产可燃气代替燃料油,高效洁净燃烧技术和设备,油气密闭集输综合节能技术等,降低油田自用油率。天然气资源供应可靠的地区适度发展天然气化工,替代石油化工。石油加工领域的节代油内容详见本实施意见“能量系统优化工程”。
建材:有条件的地区以天然气、煤层气、水煤浆、乳化油、石油焦替代重油,推广玻璃熔窑富氧或全氧燃烧技术,有条件且煤价较低的建筑卫生陶瓷企业使用焦炉煤气代油,对大中型建材企业进行节代油改造。
化工行业:以煤炭气化替代燃料油和原料油;在煤炭和电力资源可靠的地区,适度发展煤化工替代石油化工。
其他行业:推广重油掺水、混合煤气发生炉节代油技术。
交通运输行业
汽车节油:推广高效节油汽油机和柴油机生产技术,整车轻量化技术,电力电子传动系统,轿车和轻型汽车用柴油机,载重车用大功率节能柴油机,鼓励废油回收和再利用。
清洁燃料汽车:开发生产燃气汽车及专用发动机;开发生产混合动力汽车的电池、发动机、电机、制动能量再生系统,改善电池能量密度、充电时间、循环寿命,先在城市公交车上应用,逐步推广到轿车。
铁路运输:对牵引变电所进行节能改造;加快铁路电气化改造;引进、开发、推广高效交直交电力机车,提高用电效率;对客车实施机车向客车供电,逐步取消柴油发电车;实施内燃机车节油工程,提高内燃机车运行效率;推广柴油添加剂和各种节油装置。
城市公共交通:大力发展直线电机轨道交通和大运量快速公共汽车系统;采取有效措施推动智能交通系统的发展和保留人行道、自行车道系统。
水路运输:发展水路运输,改善航道条件;实现船舶大型化、规范化,推广使用标准化船型,淘汰挂桨机船;进一步减小船舶阻力,提高推进效率;船舶节能技术的推广应用和设备改造;改善燃油品质;提高船舶运输组织管理水平。
石油替代产品
煤炭液化生产石油产品;发展醇醚燃料代油,包括利用工业副产可燃气生产甲醇、二甲醚,非粮食类原料生产燃料乙醇等;鼓励发展生物质柴油。推广大比例甲醇催化燃烧技术和醇醚燃料尾气净化技术。
(三)配套措施
1、制定实施《节约石油管理办法》及相应配套措施,研究提出鼓励、限制及淘汰的技术和产品目录。严格限制并加快淘汰燃油发电机组,严格限制小平拉玻璃,关闭淘汰敞开式和生产能力小于1万吨的小电石炉。
2、加快煤层气、焦炉气等副产可燃气生产醇醚燃料的推广使用,研发大型煤制醇醚装置。研究解决车用甲醇热值低、遇水分层、低温启动性差、高温气阻、腐蚀和毒性防范等问题。鼓励发展非粮食原料的生物柴油和生物质化工。
3、建立并严格实施完善的机动车燃油经济性标准及相应配套措施,实施包含有汽车燃料经济性指标的汽车市场准入制度,尤其是营运车辆的市场准入制度,研究建立国家统一的汽车能效标识管理制度,促进汽车制造企业提高技术水平,从源头上实现汽车节油。加强在用汽车的燃料经济性检测,建立并实施高油耗在用汽车的退出机制。规范节油型机油和燃油添加剂市场。不断总结研究新型汽车节油驾驶操作技术及检测维修工艺,推广汽车节能驾驶技术,实施完善的在用汽车技术状况检查、维修管理制度。
4、制定鼓励公共交通及节能交通方式的政策、法规,鼓励使用燃气车,加强燃气网络和维修网络建设,鼓励使用醇醚燃料汽车。
(四)组织实施
1、组织单位: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建设部、铁道部、交通部、科技部、国家质检总局、国家环保总局、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认监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经(贸)委。
2、实施主体:实施节约和替代石油工程的企业或单位。
3、参与单位:中国石油化学工业协会、中国电力工业联合会、中国汽车工业协会、中国建材工业协会、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中国汽车维修协会。
五、电机系统节能工程
(一)现状和问题
电机系统包括电动机、被拖动装置、传动控制系统及管网负荷。电机系统用电量约占全国用电量的60%,其中风机、泵类、压缩机和空调制冷机的用电量分别占全国用电量的10.4%、20.9%、9.4%和6%。
我国80%以上的电机产品效率比国外先进水平低2-5个百分点,虽然国产高效电机与国外先进水平相当,但价格高、市场占有率低;风机、泵、压缩机产品效率比国外先进水平低2-4个百分点,虽然设计水平与国外先进水平相当,但制造技术和工艺有差距;电机传动调速及系统控制技术差距较大,产品效率比国外先进水平低20-30%。
电机系统量大面广,节电潜力巨大。全国现有各类电机系统总装机容量约4.2亿千瓦,运行效率比国外先进水平低10-20个百分点,相当于每年浪费电能约1500亿千瓦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