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是全面实施政府收支分类改革的第一年,中央部门预算编制将按照新的政府收支分类体系进行,在暂不改变目前预算管理的基本流程和管理模式的基础上,继续分别编制政府一般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预算外收支预算。为了便于与老科目进行比较,在以新科目为主编制预算的同时,还要按照老科目编制预算。各部门在“一上”预算和“二上”预算时,要同时向财政部报送分别按新老科目编制的部门预算。为积极推进项目支出按经济分类编制预算工作,2007年,我们确定了农业部等14个中央部门作为项目支出按经济分类编制预算的试点部门。
(二)进一步完善基本支出定额管理体系,推进基本支出预算编制的规范化、科学化和合理化。
继续推进实物费用定额试点工作,建立并完善中央部门政府公共资源合理占用与费用定额相结合的预算管理体系;努力节约财政支出,推动政府节能降耗工作;加强包括行政事业单位资产、人员等在内的基础数据的收集、管理和利用工作,为科学、合理地制定定额标准奠定扎实的基础;合理调整、规范现行定员定额标准体系;按照事业单位改革方案的总体部署,逐步完善事业单位经费保障方式和定员定额试点方案。
(三)加强项目支出预算清理工作,推进项目支出预算滚动管理。
在2007年部门预算编制过程中,各部门对“一上”预算上报的新增项目要严格把关;要加强对项目预算的规模控制,有保有压,确保重点,将项目申报规模控制在确定的范围内;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对项目进行严格的遴选、论证、审核和排序,实现项目支出预算的规范化、程序化管理;切实加强对“经常性专项业务费项目”的预算管理,符合条件的经常性专项业务费项目要明确界定支出范围和支出标准,抓紧研究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稳步推进项目支出预算的滚动管理,对预算执行中追加的项目,除党中央、国务院临时批办的特殊事项外,原则上该项目必须是项目库中当年申报而未安排的项目,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项目库;细化项目预算编制,确保预算从最基层单位开始编制,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化和规范化程度。
(四)规范预算绩效考评管理制度,稳步推进中央部门预算支出绩效考评试点工作。
要按照《
中央部门预算支出绩效考评管理办法(试行)》(财预[2005]86号)的规定和要求,本着积极稳妥、先易后难的原则,稳步推进绩效考评试点工作。要慎重选择考评试点项目,试点项目由试点中央部门商财政部确定,以社会效益明显、部门自主决策权大的项目为主;进一步完善绩效考评体系,绩效考评标准要客观公正,考评方法要科学有效;要根据被考评对象的绩效目标合理设置个性考评指标,使考评指标准确、全面地反映项目或单位的绩效目标;试点中央部门要加强与财政部的沟通,根据部门绩效目标和考评结果,及时调整和优化本部门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建立项目预算安排与项目执行效果评价有机联系的绩效考评机制;研究建立绩效考评激励机制,切实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