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关于印发2006年国家职业技能鉴定专家委员会年会上领导讲话及工作安排的函
(劳社鉴函[2006]40号)
国家职业技能鉴定专家委员会各专业委员会:
2006年国家职业技能鉴定专家委员会年会已于5月17日在北京召开。现将此会上中心领导讲话及今年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请你们认真学习,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落实好今年工作安排,不断开拓工作新局面。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二〇〇六年六月二十一日
目录:
1、刘康主任在2006年国家职业技能鉴定专家委员会年会上的讲话
2、张亚男副主任在2006年国家职业技能鉴定专家委员会年会上的讲话
3、国家职业技能鉴定专家委员会2005年工作情况和2006年工作安排
4、《
国家职业技能鉴定专家委员会管理办法》 (略)
5、关于印发《
国家职业技能鉴定专家委员会专业委员会工作规范》的通知(略)
1、刘康主任在2006年国家职业技能鉴定专家委员会年会上的讲话
(根据录音整理)
各位专家:
今天听了国家职业技能鉴定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家委员会)各位同志介绍的情况,以及提出的相关问题,我觉得收获较大。会后我们要对一些带有共性的问题归类梳理,认真研究。
首先,想向大家通报一些新的工作动态。
去年,温家宝总理在全国职教会上做出重要讲话和国务院印发《关于
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出台了“5+1计划行动”,即高技能人才的培养、下岗失业人员的技能就业、创业能力的提升、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就业,以及国家职业资格导航计划等,这些计划给我们的工作提出了直接的要求。
今年4月份,中办、国办发出《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这与我们各位的工作,与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推行联系紧密。这个意见是国家在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方面的总体要求,是高技能人才评价与培养等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它的出台标志着整个高技能人才的职业技能培训工作、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进入了快车道,也为我国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推行、职业技能鉴定、职业培训工作增添了新的更大的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