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科学技术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确定一批企业开展创新型企业试点的通知

  四、在中央和地方试点工作的基础上,三部门将适时组织创新型企业评估工作。对试点成效显著、符合有关条件的企业,将命名为“创新型企业”。
  联系方式:
  科学技术部政策体改司
  地址:北京市复兴路乙15号(100862)
  电话:010-58881762 E-mail:zts_zcc@most.cn
  国务院国资委规划发展局
  地址:北京市宣武门西大街26号(100053)
  电话:010-63193498 E-mail:baiying@sasac.gov.cn
  中华全国总工会经济技术部
  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外大街10号(100865)
  电话:010-68591418 E-mail:ykang@acftu.org.cn
  附件1:开展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的企业名单
  附件2:创新型企业试点方案

科学技术部
国务院国资委
中华全国总工会
二○○六年七月二十一日

  附件1:
开展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的企业名单
(共计103家)


  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国家电网公司
  中国长江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网络通信集团公司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公司
  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
  中国东方电气集团公司
  鞍山钢铁集团公司
  上海宝钢集团公司
  中国铝业公司
  中国化学工程集团公司
  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
  中国生物技术集团公司


  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大唐电信集团)
  钢铁研究总院
  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
  煤炭科学研究总院
  机械科学研究院
  中国纺织科学研究院
  中国农业机械化科学研究院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西安重型机械研究所
  北京矿冶研究总院
  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


  联想(中国)有限公司
  北京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信威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仁创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天津钢管集团有限公司
  天津天士力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北车集团唐山机车车辆厂
  太原重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
  太原风华信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内蒙古蒙西高新技术集团有限公司
  沈阳新松机器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辽宁奥克化学集团有限公司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