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科学技术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确定一批企业开展创新型企业试点的通知

  四、在中央和地方试点工作的基础上,三部门将适时组织创新型企业评估工作。对试点成效显著、符合有关条件的企业,将命名为“创新型企业”。
  联系方式:
  科学技术部政策体改司
  地址:北京市复兴路乙15号(100862)
  电话:010-58881762 E-mail:zts_zcc@most.cn
  国务院国资委规划发展局
  地址:北京市宣武门西大街26号(100053)
  电话:010-63193498 E-mail:baiying@sasac.gov.cn
  中华全国总工会经济技术部
  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外大街10号(100865)
  电话:010-68591418 E-mail:ykang@acftu.org.cn
  附件1:开展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的企业名单
  附件2:创新型企业试点方案

科学技术部
国务院国资委
中华全国总工会
二○○六年七月二十一日

  附件1:
开展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的企业名单
(共计103家)

一
  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国家电网公司
  中国长江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网络通信集团公司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公司
  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
  中国东方电气集团公司
  鞍山钢铁集团公司
  上海宝钢集团公司
  中国铝业公司
  中国化学工程集团公司
  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
  中国生物技术集团公司

二
  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大唐电信集团)
  钢铁研究总院
  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
  煤炭科学研究总院
  机械科学研究院
  中国纺织科学研究院
  中国农业机械化科学研究院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西安重型机械研究所
  北京矿冶研究总院
  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

三
  联想(中国)有限公司
  北京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信威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仁创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天津钢管集团有限公司
  天津天士力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北车集团唐山机车车辆厂
  太原重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
  太原风华信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内蒙古蒙西高新技术集团有限公司
  沈阳新松机器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辽宁奥克化学集团有限公司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