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组织领导及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
试点工作在卫生部领导下以专题工作项目的形式开展,设立项目领导组和项目办公室。项目领导组由卫生部和试点省、区、市卫生厅局及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相关领导组成,负责项目的决策、经费的筹措和使用、项目的重大活动的组织实施等事项。领导组下设项目办公室,挂靠在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具体负责各项工作的组织实施,项目的现场指导。
各试点县应成立由政府有关领导参加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二)保障措施。
卫生部负责试点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协调,为试点工作提供政策支持;对试点工作实施质量控制;加强对试点工作的信息沟通,定期召开会议交流试点经验;卫生部对试点工作按项目管理提供部分经费补助。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提供配套资金支持,县级政府提供政策保障和必要的支持。
六、实施步骤及进度安排
(一)实施步骤。
选择确定试点单位→县、乡镇、社区职业卫生服务机构、职能建设→初期评估→人员培训→试点职业卫生基本情况调查→中期评估→制定试点职业卫生工作计划→开展职业卫生服务→后期评估→试点工作总结
(二)进度安排。
2006年8月至2006年12月 下发试点方案,确定试点单位,完成机构和职能建设
2007年1月 初期评估
2007年1月至2007年5月 职业卫生人员培训
2007年6月至2007年8月 试点职业卫生基本情况调查
2007年9月 中期评估
2007年10月至2007年11月 制定试点职业卫生服务计划
2007年12月至2009年1月 试点全面启动职业卫生服务工作
2009年1月 后期评估
2009年3月至2009年8月 试点工作总结
附件2:
背 景 材 料
一、职业卫生服务的目标和现状
职业卫生以保护劳动者健康为宗旨,其目标是促进和保持从事所有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在身体上、精神上以及社会活动中最高度的愉悦;预防由于工作条件和有害因素对健康的伤害;安排并维护劳动者在其生理和精神心理上都能够适应的环境中工作。国际劳工组织保护劳动者健康的宗旨是为劳动者提供“有尊严的工作(体面的工作)(decent work)”。深刻理解上述职业卫生的目标,特别是理解“尊严”二字在这里所包涵的意义,可以领会到职业卫生的要求是一个很高的境界,它不仅仅是保护健康,而且要促进健康,不仅仅是要求生理上的健康,更要求包括精神、心理方面的健康和人格的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