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适用范围
本“生产一致性控制程序”是根据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轻型汽车国家节能环保认证”的要求编制的,本程序适用于--汽车公司商品车辆生产过程中与节能环保有关内容的质量控制。
本程序的目的是确保--公司生产的汽车产品持续满足国家节能环保认证的要求,保证质量管理体系持续有效运行,过程管理稳定受控,确而确保产品节能环保的一致性。
2 产品一致性控制水平说明
2.1 汽车污染物排放GB18352-2005《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Ⅲ、Ⅳ阶段)》进行检测的企业产品一致性控制目标、生产偏差范围、超出偏差产品的控制与处理方法。
2.2 汽车的燃料消耗量按照GB/T19233-2003《轻型汽车燃料消耗量试验方法》进行检测的企业产品一致性控制目标、生产偏差范围、超出偏差产品的控制与处理方法。
2.3 汽车加速行驶车外噪声按照GB1495-2002《汽车加速行驶车外噪声限值及测量方法》进行检测的企业产品一致性控制目标、生产偏差范围、超出偏差产品的控制与处理方法。
2.4 汽车车内噪声按照GB/T18697-2002《声学汽车车内噪声测量方法》进行检测的企业产品一致性控制目标、生产偏差范围、超出偏差产品的控制与处理方法。
2.5 装用点燃式发动机汽车的无线电骚扰特性按照GB14023-2000《车辆、机动船和由火花塞点火发动机驱动的装――置的无线电骚扰特性的限值和测量方法》的企业产品一致性控制目标、生产偏差范围、超出偏差产品的控制与处理方法。电动汽车的电磁场辐射强度按照GB/T18387-2001《电动车辆的电磁场辐射强度的限值和测量方法宽带9kHz-30MHz》的企业产品一致性控制目标、生产偏差范围、超出偏差产品的控制与处理方法。
2.6 企业按照GB/T19515-2004(ISO22628:2002)《道路车辆可再利用性和可回收利用性计算方法》确定的企业产品一致性控制目标。
2.7 企业控制整车及零部件材料成分不包含铅、汞、镉和六价铬以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禁止使用的CFC12及汽车摩擦材料中的石棉物质等的企业产品一致性控制目标。
2.8 企业对于车内空气污染物的产品一致性控制目标。
3 企业落实产品一致性控制目标所采取的措施
企业应按本附件第2条逐项说明:
3.1 关键部件/总成和关键制造/装配过程的识别
企业应提交与本附件第2条中第21至25项有关的关键外协(外购)件和自制件清单
3.2 关键部件/总成和关键制造/装配过程的控制要求
包括关键部件/总成的检验要求,和制造/装配过程检验的要求
3.3 满足关键部件/总成和关键制造/装配过程控制要求所采用的方法
对于外协件除要说明整车厂对该产品的控制方法外,还需说明对:整车厂对潜在供货厂的选择方法,包括开发能力、质量能力、价格评价、流程等;整车厂对零件认可过程;整车厂对外协件批量质量管理方法,包括检验、定期检验、不合格品的处理等
3.4 关键部件/总成和关键制造/装配过程的控制记录
包括记录的内容要求、频次要求、保存要求等
4 企业产品满足一致性控制目标的确认
企业应按本附件第2条逐项说明:
4.1 产品满足一致性控制目标的确认的方式
如需进行整车一致性检测,需说明检测的频次、方法、设备、控制要求、结果记录等详细内容
4.2 企业产品满足一致性控制目标的确认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