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建设部机关交通安全委员会关于做好北京市交通安全委员会《2006-2008“保护生命、平安出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10、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由专门机构或专(兼)职人员负责此项工作的组织协调。
  11、制定道路交通安全规划和年度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计划。
  12、发动辖区广播、刊物、电视、网络等媒介,建立、完善交通安全宣传专栏、专版、专刊、专题,广泛营造宣传氛围。
  13、建立交通事故定期分析通报制度,实行月分析、季小结、半年总结,并结合中心工作及事故特点及时采取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活动。
  14、在辖区主要商业街、超市、公园、广场、集贸市场、旅游景区、长途汽车场(站)等市民较为集中的场所,广泛张贴交通宣传标语、海报、宣传画,定期组织设站宣传,挂图巡展,播放宣教教育片等活动。
  15、在高速公路及服务区、国市道、县乡道路及事故多发点段和危桥险路两侧,刷写交通安全宣传标语,悬挂宣传横幅。
  16、动员辖区饭店、宾馆、歌舞厅等餐饮企业,利用横幅、桌签、海报等形式,宣传酒后驾车的危害,劝阻驾驶人不要酒后驾车。
  17、督促客运场站落实进出站检查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做到“五不出站”。常年设立固定宣传点,利用宣传栏、广播、录像、宣传材料、展板、滚动屏幕等形式,加强对来京务工人员的宣传教育。
  18、落实交通违法行为举报制度,在长途客运站、长途客运车辆广泛张贴举报电话,鼓励乘客举报交通违法行为。
  19、坚持客运企业驾驶人兼任交通安全宣传员制度,宣传员佩带胸牌,在每次发车、到站前宣传交通安全常识。
  20、每年四月份的第二个星期六,春运第一天、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日、“五一”和“十一”黄金周,集中组织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活动。
  21、针对少年儿童特点,协调教育行政、公安交管等部门制作交通安全动画片、画册、读本等宣传品。
  22、开发、制作高品质、感染力强,群众喜闻乐见的交通安全宣传品,广泛发放。
  23、每季度在区县所属电视台、报刊等媒体曝光公布交通违法行为超过控制指标、发生负同等以上责任的致人死亡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超过控制指标的单位名单。
  24、每月分析专业运输单位安全状况,对交通违法行为超标的专业运输单位进行排名,并以区县安办名义通报。
  25、以创建交通安全社区、村活动为契机,督促社区居委会、村民委员会成立、健全交通安全组织,指派专兼职人员负责交通安全工作,完善和落实日常交通安全工作机制。
  26、以贯彻《北京市道路交通安全防范责任制管理办法》及配套文件为契机,督促辖区机关、部队、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确定交通安全管理责任部门,设置专职或者兼职交通安全管理人员,落实单位备案制度,履行交通安全监管职责。
  27、指导辖区社区、行政村、学校、单位设置固定交通安全宣传橱窗(栏),每月更新交通内容。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