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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公告2006年第42号--PBT树脂反倾销案终裁公告

  2005年6月6日,调查机关发布立案公告,并向日本驻华大使馆正式提供了立案公告和申请书的公开部分。对涉案的台湾地区,调查机关通过中国驻WTO代表团,向台湾地区驻WTO机构通知了PBT树脂反倾销立案。同日,调查机关将本案立案情况通知了本案申请人及申请书中列明的境外企业。
  (三)初步调查
  1、倾销及倾销幅度的初步调查
  (1)登记应诉
  根据公告要求,自公告发布之日起20天的登记应诉期内,三菱化学株式会社(Mitsubishi Chemical Corporation),通用电气塑料日本有限公司(GE Plastics Japan Ltd.) ,台湾长春人造树脂厂股份有限公司(Chang Chun Plastics Co.,Ltd) 3家企业向调查机关登记倾销应诉。
  (2) 发放问卷和收取答卷
  2005年7月4日,调查机关向应诉的境外生产商发出了反倾销调查问卷,并要求其在37天内按规定提交准确、完整的答卷。在该期间内,台湾长春人造树脂厂股份有限公司在问卷规定的期限内向调查机关申请延期递交答卷并陈述了相关理由。经审查,调查机关同意申请企业的延期要求。至答卷递交截止之日,调查机关收到了台湾长春人造树脂厂股份有限公司的答卷。三菱化学株式会社、通用电气塑料日本有限公司没有递交答卷。
  针对原始答卷内容存在的问题,调查机关向台湾长春人造树脂厂股份有限公司发放了补充问卷,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收到了公司的补充答卷。
  (3)听取各利害关系方的意见
  调查机关于2006年2月派出有关调查人员赴申请企业江苏南通星辰合成材料有限公司和支持申请的企业仪化集团公司工程塑料厂进行了实地考察,了解中国大陆申请企业和支持申请的企业对本案有关情况的意见。
  调查过程中,三菱化学株式会社、通用电气塑料日本有限公司向调查机关递交了关于要求调查机关明确增强或改性PBT树脂不包括在反倾销调查范围之内的评述意见和相关证据材料。调查机关将上述意见和公开材料向各利害关系方进行了披露。本案申请企业和支持申请的企业针对上述评论意见向调查机关提交了评述,调查机关在初步裁定中对上述利害关系方的意见和评述予以了充分考虑并进行了调查核实,决定接受有关利害关系方的请求及主张。经过进一步审查,在最终裁定中,调查机关决定维持初裁时的认定。
  2、产业损害及损害程度初步调查
  (1)应诉登记
  2005年6月7日,调查机关发布《关于参加PBT树脂反倾销案产业损害调查应诉登记的通知》。在规定的时间内,收到日本三菱化学株式会社、通用电气塑料日本有限公司和台湾长春人造树脂厂股份有限公司的有效应诉登记。
  (2)成立产业损害调查组
  2005年7月20日,调查机关成立了PBT树脂反倾销案产业损害调查组(以下简称调查组)。
  (3)发放和收回调查问卷
  2005年7月6日,调查机关发放了PBT树脂反倾销案《中国大陆生产者调查问卷》、《中国大陆进口商调查问卷》和《国外(地区)生产者(出口商)调查问卷》。在规定时间内,南通星辰合成材料有限公司和仪化集团公司工程塑料厂通过其代理人递交了《中国大陆生产者调查问卷》答卷。经调查机关同意,台湾长春人造树脂厂股份有限公司在规定的延期期限内递交了《国外(地区)生产者(出口商)调查问卷》答卷。
  (4)听取利害关系方陈述
  2005年6月27日,应诉方代理人向调查机关递交了《通用电气塑料日本有限公司关于要求调查机关明确增强或改性PBT树脂不包括在反倾销调查之内的申请》。
  2005年8月9日,应申请人南通星辰合成材料有限公司和支持者仪化集团公司工程塑料厂的申请,调查机关召开PBT树脂反倾销案调查陈述会,听取了南通星辰合成材料有限公司和仪化集团公司工程塑料厂关于对本案意见的陈述,并接收了上述两家企业递交的《PBT树脂反倾销案调查陈述会发言材料》。
  2005年12月6日,申请人代理人向调查机关递交了《PBT树脂反倾销案调查机关初裁前实地核查仪化集团公司工程塑料厂申诉材料》。2005年12月8日,申请人代理人向调查机关递交了《PBT树脂反倾销案商务部调查机关初裁前实地核查南通星辰合成材料有限公司申诉材料》。
  2006年1月24日,申请人代理人向调查机关递交了《关于PBT树脂反倾销案的补充材料》。
  调查机关对上述意见给予了考虑。
  (5)实地核查
  2005年12月,本案调查组对南通星辰合成材料有限公司和仪化集团公司工程塑料厂进行了实地核查。
  (四)初步裁定及公告
  2006年3月22日,调查机关就本案调查发布了初步裁定,认定原产于日本和台湾地区的PBT树脂存在倾销,并对中国大陆生产同类产品的产业造成实质损害,同时认定倾销和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根据初步裁定结果,调查机关发布公告,决定自2006年3月22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原产于日本和台湾地区的进口PBT树脂开始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进口经营者在进口原产于日本和台湾地区的PBT树脂时,必须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提供与初步裁定所确定的倾销幅度相对应的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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