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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关于印发《全国交通行业十一五时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指导意见》和《交通文化建设实施纲要》的通知

  (六)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大力推进和谐行业建设。构建和谐行业,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交通自身发展的重要目标。和谐行业的基本要求是安全畅通、便捷高效、诚信友爱、法治有序、环境友好。紧紧围绕构建和谐行业的要求,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为构建和谐行业提供强大的思想保证和精神支撑,是行业精神文明建设的新目标。要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深入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的教育,用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理想信念凝聚人心,为构建和谐行业打牢共同思想基础。要坚持把思想道德建设放在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位置,围绕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进一步贯彻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建立与社会主义荣辱观要求相符合、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交通行业特点相适应的职业道德体系,引导交通职工在遵守基本行为准则的基础上,追求更高的思想道德目标,为构建和谐行业培育文明道德风尚。要坚持以人为本,尊重、关心、爱护干部职工,特别要更加关心下岗职工、困难干部职工、离退休干部职工,满腔热情地帮助他们解决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构建和谐行业营造平等友爱、团结互助的内部环境。要高度重视新闻宣传工作,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弘扬主旋律,打好主动仗,加强正面宣传,精心组织策划好重大主题宣传和重点活动报道,重视对热点焦点问题的引导,充分反映交通发展的重大成就,积极展现交通职工投身交通事业又快又好发展的精神风貌,为构建和谐行业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社会环境。
  (七)培养宣传先进典型,注重发挥示范导向作用。培养宣传先进典型,是加强行业精神文明建设的有效措施,也是推动学习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途径。要在全行业广泛开展“宣传刚毅事迹、弘扬刚毅精神、做刚毅式职工”活动。弘扬“刚毅精神”,就是要弘扬他生命不息、奋斗不止的拼搏精神;刻苦钻研、勤奋好学的进取精神;不懈探索、敢于突破的创新精神;胸怀祖国、热爱边疆的爱国精神;恪尽职守、忘我工作的敬业精神;淡泊名利、清正廉洁的自律精神。“做刚毅式职工”,就是要像他那样坚定正确的理想信念,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就是要像他那样加强自身思想道德修养,成为社会主义荣辱观的积极实践者和推动者;就是要像他那样勇敢战胜一切困难和挑战,努力为党、为国家、为人民多做贡献;就是要像他那样热爱交通、奉献交通,干一行、爱一行、精一行,争创一流的工作业绩。
  要把学习陈刚毅与学习包起帆、许振超等先进群体相结合,继续学习包起帆同志淡泊名利、勤奋学习、刻苦钻研、不断创新的精神;继续广泛开展学习“振超精神”、创建“三个一流”的活动,使“刚毅精神”与包起帆、许振超等先进典型所代表的精神共同成为推进交通事业又快又好发展的强大动力。同时,还要积极培养树立不同特点、不同领域的新典型,使交通行业先进典型不断涌现。在推进创新型行业建设中,要特别注重大力培养树立创新型先进典型,对为实现交通事业又快又好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创新先进典型要给予重奖,最大限度地激发各类人才的创新激情和活力,在全行业树立起人才是第一资源的观念,形成鼓励创新、支持创新、推动创新的良好氛围。要更加尊重、更加关心、更加爱护先进典型,更好地发挥先进典型群体的示范导向作用。
  (八)拓展群众性文明创建活动,进一步提高行业文明程度。开展群众性文明创建活动,是加强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有效途径,是学习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载体。要把开展“学树创”活动作为群众性文明创建活动的新载体、突破口和“龙头”,大造声势,扎实推进,使广大交通干部职工人人皆知、人人参与。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各自的实际,制定开展“学树创”活动的具体方案,明确指导思想、目标要求、考核办法、实施步骤和组织领导,确保这项活动扎实有效地开展。要把开展“学树创”活动与开展创建文明行业和其他多种形式的群众性文明创建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使之相互促进、形成合力。要认真贯彻《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关于深入学习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大力加强思想道德建设的意见》,开展“知荣辱、讲正气、树新风、促和谐”主题实践活动。在交通行政管理领域,要继续开展争创文明机关、争当“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继续开展文明施工和文明样板路、文明样板航道创建活动;在交通服务领域,继续开展以“服务人民,奉献社会”为主要内容、以实现优美环境、优良秩序、优质服务为目标的文明示范窗口、文明车(船、港、站、航线、班线)创建活动;在交通行政执法领域,开展文明执法创建活动。要继续推出全国交通十佳创建文明行业、十佳交通文明单位、十佳交通行业文明示范窗口、十佳交通行政执法标兵。继续积极配合和参与有关方面组织的文明单位、职业道德建设“双十佳”、青年文明号、巾帼建功等各种创建活动,不断扩大行业创建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各项创建活动都要按照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要求,修订完善有关创建标准和考核办法,把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要求具体化。要通过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性创建活动,推动社会主义荣辱观学习实践活动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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