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篇法规已被: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号――全文失效废止、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发布日期:2011年1月4日,实施日期:2011年1月4日)宣布失效或废止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发2006年出口退税率文库(20060615B版)的通知
(国税函[2006]67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和完善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33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暂停汽油、石脑油出口退税的通知》(财税〔2006〕42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含金产品出口退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481号)、《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钻石及上海钻石交易所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65号)、《商务部 海关总署 质检总局公告2006年第30号》的有关规定,以及各地反映的出口退税率文库在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总局对2006年出口商品退税率文库进行了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后的2006年出口商品退税率文库放置在总局进出口税司通讯服务器“程序发布/出口退税网络管理系统/退税率文库”目录下,版本号为CMCODE_20060615B,请各地注意接收。